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三十批编号X450000201807060077) 调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7-13 13:31 【字体:小中大】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组: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三十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411号)受理编号X450000201807060077反映的关于“柳州市鱼峰区白云路有家颐养中心,在该中心附近有多家散乱污的小作坊,都是无证生产,经常排放刺鼻气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交鱼峰区政府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鱼峰区白云路有家颐养中心周边共有柳州市精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这些企业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或备案手续。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查,举报环境问题属实。
鱼峰区白云路有家颐养中心周边共有柳州市精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这些企业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或备案手续,均未设置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其中有机加工企业5家,表面处理企业4家,家具生产制造企业2家,玻璃加工企业1家。这些企业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或备案手续,未设置安装污染处置设施,部分企业存在规模偏小、装备工艺落后、生产经营手续不全且普遍缺乏治理污染理念,属于“散乱污”企业,部分生产线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等问题。经鱼峰区执法局检查确认,这12家企业的厂房建筑物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
三、处理结果:
针对颐养中心周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鱼峰区政府协调供电部门依法决定并执行停电工作,制止该区域表面处理企业违法行为。鱼峰区工商局依法下达通知书,对无照经营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查处。鱼峰区环保局责令柳州市精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鱼峰区执法局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制定拆除计划,依法对存在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下一步,鱼峰区政府将依据《柳州市2018年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柳政办〔2018〕63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对颐养中心周边的所有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对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无行业许可证的企业以及通过整改无法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企业,区政府将依法予以关闭。对环境污染小,通过环保、安全等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后,经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纳入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