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三十二批编X450000201807090008) 调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7-16 13:22 【字体:小中大】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组: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三十二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442号)反映的关于“反映柳州市骏马木业有限公司黑烟粉尘日夜排放多年,到处乱搭乱建,严重影响附近的居民”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交柳北区政府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柳州市骏马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柳州市柳长路香兰村柳钢欧山小区北面,年产胶合板15万m3。柳州市骏马木业有限公司年产细木工板50000m3、胶合板50000 m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5月获得柳北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2016年10月20日,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4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柳北区环保局在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中,对柳州市骏马木业有限公司等一批“未验先投”类项目完善了环保备案手续。2018年6月,该公司年产胶合板15万m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获得柳北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该公司导热油炉烟尘配套水浴、布袋除尘设施处理,锯边、砂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配套布袋收尘设施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该公司厂区内雨污分流,主要生产废水有锅炉水浴除尘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柳州市骏马木业有限公司共有导热油炉5台,均配套水浴除尘、布袋除尘设施。根据2018年5月23日广西保利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柳州市骏马木业有限公司锅炉废气监测报告(保利监字〔2018〕130号),锅炉烟尘排放浓度、烟气黑度符合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燃煤锅炉排放限制标准要求。该公司锯边、砂光等工序位于生产车间内,产生的粉尘配套布袋收尘设施处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内及厂区门口堆放的木片等边角料已清理。骏马木业部分构筑物涉及违建,该构筑物由香兰村村民搭建,租赁给骏马木业使用,柳北区城管执法局已对该违建行为进行立案。
三、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要求柳州市骏马木业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配合拆除违法建筑,扩建项目尽快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下一步,柳北区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强对柳州市骏马木业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该公司尽快完成扩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落实好相关环保管理制度,配合拆除违法建筑,做好企业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