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六批第26-112号)的调查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16-08-16 08:46 【字体:小中大】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转来《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六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6〕357号)中,第26-112号反映的“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珠砂路56号五楼楼顶上建有信号发射基站,基站距离融水镇珠砂博士艺术幼儿园不足25米,且附近居民比较集中、人口密度大,该基站建设前未征求附近居民意见,也没有在环境影响范围内进行规划公示和环境影响公示。投诉者认为基站辐射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督促融水县政府立即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珠砂路56号五楼楼顶上建有通信基站等问题,部分属实。
(一)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该基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1月14日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批复文号为桂环审〔2016〕3号(附件2),批复有关情况已经通过合法渠道进行公示,截止目前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评报告表认为小功率通讯基站对周边居民生活和身体健康无明显的影响。
(二)相关投诉情况。
1. 2016年5月14日群众通过柳州市政府热线投诉在珠砂路56号居民楼顶上安装了通讯基站。经融水县执法人员核实,融水镇珠砂路56号之三五楼楼顶上有9个抱杆,其中3个属于电信公司,3个属于联通公司,3个属于移动公司。由于电信公司和联通公司的抱杆(共6个)未办理环评审批,柳州市环保局已责成融水电信公司、联通公司拆除。
2. 2016年8月9日融水县环保局接到信访系统转来投诉转办单(桂环信〔2016〕100号),反映“融水镇珠砂路56号有一包括移动、联通、电信在内的发射基站,无任何审批手续,电磁辐射污染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经多次投诉,柳州市环保局已经责令停止运行,但是相关部门并未执行”。融水县工作人员于当日到现场进行核查发现,融水镇珠砂路56号有3个发射抱杆,属于移动公司。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核实,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珠砂路56号五楼楼顶上确实建有通讯基站共3个抱杆,属于中国移动公司。建设通讯基站情况属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由于移动通讯基站已获得环评审批,融水县将做好相关监管工作:一是要求中国移动融水分公司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二是督促中国移动融水分公司申报通讯基站建设环保竣工验收。三是严格按照批复要求控制发射功率。四是要求中国移动融水分公司加强宣传,消除群众顾虑。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