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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七批第27-96号)的调查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16-08-17 19:53 【字体: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转来《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七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6369号)中,第27-96号反映的1. 柳州市金太阳工业废物处置公司长期超量及超许可范围处置各类工业危险废物,无处置设施及相关运行制度,环评公参造假。在太阳村里焚烧工业危废时产生臭味,粉尘有毒。运送工业危废的车辆经常撒漏危废和污泥,造成污染。2. 鱼峰水泥粉尘污染严重,夜间生产噪声。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督促市环保局立即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柳州市金太阳工业废物处置公司长期超量及超许可范围处置各类工业危险废物,无处置设施及相关运行制度,环评公参造假。在太阳村里焚烧工业危废时产生臭味,粉尘有毒。运送工业危废的车辆经常撒漏危废和污泥,造成污染的调查情况(27-96-1)。 

  (一)基本情况 

  1.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柳州金太阳工业废物处置公司(以下简称:金太阳公司)成立于2004年,依托鱼峰水泥已有的3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1#线、3#线、4#线)协同处置危险废物。20054月,获得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准,拥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当时的年处置能力是5000吨。2010年公司进行了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柳州市环保局批准,并于2011年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年处置能力提高到8000吨,20115月,自治区环保厅为其重新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164月,自治区环保厅对该公司进行复核后,为其继证并核发新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512日。该公司环境影响审批、验收、运营资质手续齐全。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扩能到30000/年处置能力的第二次扩能环评。 

  2.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金太阳公司依托鱼峰水泥3条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在窑尾投料,主要污染物为焚烧产生的颗粒物,经水泥生产线窑尾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外排,其中1#线窑尾配套静电除尘器,3#4#线配套窑尾配套有布袋除尘器。该公司渗滤液收集到渗滤集收集池后,用泵送到投料口,与其他危险废物共同处置。该公司生产现场危险废物堆放点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控制要求。 

  3.相关投诉情况 

  金太阳公司列入国家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定期对该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自2015年以来,金太阳公司生产期间大气污染排放浓度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限值要求排放。 

  市环境保护局在日常监管中,未收到关于金太阳公司生产、运输过程造成污染的投诉。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超范围处置各类工业危险废物问题调查情况 

  经调查,该举报情况不属实。金太阳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类别为:HW02-09HW11-14HW17-19HW32-35HW37-40HW42HW4925类(代码900-044-49900-045-49除外)。 

  接到投诉后,市环保局分三组进行现场核查及查阅其2012年至2016年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危险废物经营台账有关档案资料。经核实,该公司现场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油漆渣、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等,未发现该公司有超经营许可范围进行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现象。 

  2.超量处置各类工业危险废物问题调查情况 

  经调查,该举报情况属实。2011年,金太阳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自治区环保厅批准的处理能力为8000/年,依据国家危废经营许可证规定允许超20%的处置规模的情况下该公司最多可以处理9600/年。根据《柳州金太阳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该公司连同备用线,处置能力可达15000/年。 

  2014年广西神州立方环境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因试生产期间存在环境问题,于20149月被自治区环保厅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尽快处理相关问题,停产整治。因此目前全区只有金太阳公司一家单位具有多种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资质。 

  20142015年,在金太阳公司处置量接近饱和时,市环境保护局限制对其转移联单的批准。广西区内一些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为解决企业堆放场地有限、环境安全隐患大的问题,通过各城市环保部门主动请求区厅协调,希望金太阳公司帮助处理危险废物。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在自治区环保厅统筹下,金太阳公司同意接受外市产生量大的企业到金太阳公司处理其危险废物,柳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其转移联单。如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2015年转移了3000多吨危险废物给金太阳进行安全处置(金太阳公司已向自治区环保厅发文报备)。导致金太阳公司2014年、2015年处置分别超过了该公司规模1049吨和4748吨,达到10649吨和14348吨。 

  为解决全区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市环保部门要求该公司尽快完善增加生产规模的环保手续,该公司积极响应。201511月该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扩建项目经柳州市柳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 节能登记备案,拟在原有工艺基础上增加自动化设备,形成年处理规模达30000吨的工业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并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柳州金太阳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经通过第一次技术评估评审工作。 

  3.金太阳公司无处置设施及相关运行制度问题核查情况 

  经调查,该投诉情况不属实。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款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要求,金太阳公司将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情况、事故应急预案等资料,作为申报佐证材料,报自治区环保厅,经自治区环保厅审核符合要求并批准公司续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墙壁上张贴有工艺流程图、入库贮存规定、焚烧车间管理规定、运输车辆管理规定等各项管理制度。 

  现场检查时,金太阳公司位于鱼峰水泥3#线的处置车间正在生产,3#线窑尾布袋收尘器运转正常,工人辅助把危险废物推铲进破碎机后由输送带送到窑口进行处置,现场危险废物临时堆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要求。 

  位于1#线、4#线的处置车间停产,1#线窑尾静电收尘器、4#线窑尾布袋收尘器运转正常。1#水泥窑的处置车间有一间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所,生产线周边临时堆放的物料用编织袋履盖;4#线为备用线,没有堆放危险废物。 

  公司在每条生产线及堆场,配套渗滤液收集池,将渗滤液集中收集后泵送到窑尾进料口处置。  

  4.金太阳公司环评公参造假问题核查情况 

  经调查,该投诉情况不属实。《柳州金太阳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714日获得批复,该环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经绿洲公司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通过,在环评文件审查过程中未发现环评公众参与存在造假情况,环评文件经过环保部门受理公示后,也未接到该项目环评公参造假的投诉或者反馈。 

  该公司扩建项目《柳州金太阳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628日由市环保技术中心组织技术评估审查会,评估专家组在审查会议上对该项目发放的公参问卷进行了抽查,抽查的结果为基本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参造假现象。 

  5.金太阳公司在太阳村里焚烧工业危废时产生臭味,粉尘有毒问题调查情况 

  经调查,该投诉情况不属实。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是指通过高温焚烧及水泥熟料矿物化高温烧结过程实现固体废物毒害特性分解、降解、消除、惰性化和稳定化等目的的废物处置技术手段,是被国际公认的安全的废弃物处置技术,已在我国研究应用多年,技术相对成熟。 

  2012年金太阳公司委托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对水泥窑尾二噁英类毒性当量(TEQ)质量浓度进行监测,添加危险废物前浓度为0.012ng/m3,添加危险废物后浓度为0.011ng/m3,低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845-2013)规定的二噁英类0.1ng TEQ /m3的排放限值要求,且添加危险废物未造成二噁英类污染物的排放。 

  2016812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生产过程时尾气和厂界无组织臭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柳环站监字〔2016266号)表明,该公司铅、镉、砷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0.37 mg/m3,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845-2013)》1.0mg/m3限值要求。在鱼峰水泥厂界监测无组织臭气尝试均<1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标准值为60),达到一级标准(标准值10)要求。2015年以来,对国控企业开展的监测性监测也没有发现金太阳公司生产过程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现象。 

  6.金太阳公司运送工业危废的车辆经常撒漏危废和污泥,造成污染问题调查情况 

  经调查,该投诉情况不属实。金太阳公司共有2辆轻型厢式危险废物运输车辆(桂BY7870)和(桂B2Y336),均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均为密闭车。日常监管中,未收到关于车辆洒漏的投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环保局加强对金太阳公司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过程的监管,严格控制处置危险废物的各类和数量,杜绝超量、超经营范围处置危险废物现象。督促金太阳公司尽快完成扩能建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
    
二、关于鱼峰水泥粉尘污染严重,夜间生产噪声的调查情况(27-96-2)。 

  (一)基本情况 

  1.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峰水泥)位于柳州市西郊太阳村镇,原名柳州水泥厂,始建于1958年公司,目前共有4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年产水泥450万吨。该公司各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2. 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1#线窑头、窑尾均配套静电除尘器;234#线窑头配套静电除尘器,窑尾配套布袋收收尘器。熟料仓、包装车间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厂区内设备冷却水经降温、沉淀后循环使用。 

  3. 相关投诉情况 

  鱼峰水泥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4#线窑头和1-4#线窑尾废气均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对其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控;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定期对其大气排放情况组织监督性监测。2016年,未接到过关于该厂粉尘和噪声污染的相关投诉,也未发现超标排放污染的现象。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016812,柳州市环境执法人员到鱼峰水泥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厂4条生产线全部在生产,配套的除尘设备正常运行,废气在线监控显示,该公司各线废气排放达标。执法人员对其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其公司南面为铁路、铁路旁边是公路,北面、东面有山,周边多为荒地,离该公司最近的敏感点,距公司厂门口约70米。 

  2016812市环保局对该厂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柳环站监字〔2016266号)表明,该公司1-4#线窑尾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1.7126.726.12.94 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值在0.190-0.493mg/m3,之间,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该公司夜间厂界噪声范围在50-53分贝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6-2008规定的3类区排放限值(55分贝)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环保局将加强对鱼峰水泥公司的监管,督促公司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1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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