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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三十二批第32-73号)的调查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16-08-23 11:13 【字体: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转来《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三十二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6456号)中第32-73号反映的“柳州市柳东新区雒容钢厂附近有一家非法炼油企业,收购废油晚上生产”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督促柳东新区政府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柳州市永兴润滑油脂厂位于柳州市柳东新区雒容工业园华容路6号,该厂系从柳江县搬迁而来,主要以从原厂搬迁而来的部分油品,加上从柳钢收集的废润滑油为原料,通过加热→过滤→调和等工序调和润滑油。经现场核查,该厂无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手续、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 

  该厂主要生产设施:存罐42个,搅拌釜2个,调和釜2个,反应釜3个,加热炉1个,过滤罐15个等主要生产设备。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819上午,柳东新区规建环保处协调环保柳东分局、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柳东新区安监局、柳东新区执法局、工商柳东分局及雒容镇综合办,派出专人办理该案件。因投诉人对具体地点描述不准确,给案件办理带来难度。相关人员分成3组,对“雒容钢厂”(正确名称应为柳州市乐荣金属制品厂)附近区域进行了排查。先后排查了30多家企业,最后锁定了位于华容路6号的柳州市永兴润滑油脂厂。 

  联合检查组对柳州市永兴润滑油脂厂进行了现场调查:检查时,该厂未进行生产;现场未能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环保审批验收手续;现场露天摆放约600个废油桶,没有相关环保防护设施,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在厂区西南角摆放有大量过滤生产后的石英砂,未设置相关环保标识。据该厂负责人廖德强表述,2016年至今从柳钢收购润滑油100余吨,至目前该厂已处置润滑油约30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环保问题,柳州市环保局柳东分局及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已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该厂涉嫌未批先建、无危废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等违法行为。 

  柳东新区安监局结合现场对柳州市永兴润滑油厂的初步调查,该厂的润滑油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且润滑油为混合物,因此不纳入行政许可范畴。要求该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并做好相关台帐。 

  柳东工商分局因当事人未能现场提供相关经营许可证照,根据现场检查,初步认定当事人廖德强在雒容镇华容路6号无营业执照从事润滑油生产经营,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四条的规定,柳东工商分局将根据下一步调查取证结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2016822  

返回 柳州市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通报专栏(归档时间:201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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