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编办2016年度自治区公众评议 群众反馈问题整改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7-12-01 18:10 【字体:小中大】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明确全市各层级行政审批事项。根据自治区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市、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重新规范,按照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层级等进行核准,并实行编码管理。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3月底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正式对外公布,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29项。
(二)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新增、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文件精神,草拟并印发柳审改办发〔2017〕1号、柳审改办发〔2017〕2号、柳审改办发〔2017〕11号、柳审改办发〔2017〕13号以及柳审改办函〔2017〕5号对我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督促县区、相关部门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今年,我市共计新增行政审批事项5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1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46项。
(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文件精神,草拟并印发了柳审改办发〔2017〕7号、柳审改办发〔2017〕8号,开展了两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清理工作。印发柳审改办发〔2017〕9号,扎实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 “回头看”工作。
(四)开展实地核验工作。7月上中旬,为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到实处,我办会同市政管办对10县区开展了2017年自治区绩效指标落实情况核验工作。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政务服务工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电子政务、行政权力运行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指标进行年中核验,并将结果予以通报,明确指出核验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县区整改落实。
二、清理规范“奇葩”证明
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便基层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我办与法制办共同牵头,积极开展清理规范证明事项工作。一是印发《柳州市开展清理规范证明事项工作方案》,通过拟定证明事项的清理范围、清理原则、实施步骤等确保清理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借助“我爱柳州”微信平台、“南国今报”等媒体,宣传清理“奇葩证明”工作,通过公布办公电话和邮箱的方式,让群众广泛参与、共同清理,确保清理工作不留死角;三是拟定《柳州市行政机关和公共事务单位证明事项管理办法(暂行)》(草案),明确证明的设定、申请、开具、使用环节和法律责任等,规范我市证明事项的管理。
三、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在2015年成立市行政审批局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我市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模式,于2016年7月、12月分别在柳东新区管委会、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成立新区行政审批局。今年,我办会同市行政审批局、法制办、柳东新区管委会、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共同研究,拟将市行政审批局的162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新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由新区行政审批局统一实施新区行政许可,方便企业、群众尽快办理各项手续,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下一步,在认真做好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我办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注意工作衔接,积极稳妥地推进,确保高质高效完成简政放权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部署,继续牵头做好行政审批“接、放、管、服”相关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任务,将“放管服”改革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各部门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指导,深入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已取消的审批项目,督促各部门做好对接工作,形成上下衔接、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进一步巩固清理成果。督促各部门加强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加强对审批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并及时做好清理结果的对外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