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2016年度自治区公众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7-12-01 18:39 【字体:小中大】
2017年,按照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工作部署,我们及时将涉及柳江区的75个自治区公众评议问题整改事项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明确整改目标,落实责任主体,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了75项反馈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柳江区经过大力宣传,做好解释工作,目前共完成8项,剩下67项预计年底能按时整改完成。
二、整改措施
(一)分解下发整改事项
一是在自治区公众评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定后,柳江区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柳江区本级各数据采集单位,要求各单位全面掌握群众反映的情况。二是柳江区将自治区公众评议整改列入柳江区本级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确保整改任务与柳江区本级的目标任务有效的衔接。
(二)跟踪督查事项整改情况
柳江区采取分组分工、定人定单位的督查方式,将承担有自治区公众评议问题整改任务的单位进行分组督查。做到整改任务分解到组,责任落实到人,进度督查到位。
(三)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柳江区要求承担自治区公众评议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的镇政府加强对当地村委干部和群众的传达和政策解释工作。柳江区绩效办联合责任部门和各镇直接走访相关村委干部,加大工作落实和宣传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个别单位的整改事项缺少整改方案,对如何建立回应机制没有明确的办法;部分单位的整改事项的整改措施与群众反馈要求不对应,措施无法体现相应群众诉求、整改事项存在档案材料不齐全的问题,未能按照“五个有”的标准进行整改。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已发出督查整改通知书,限其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