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督查绩效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3 16:45 【字体:小中大】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市本级的督查和绩效考评工作。一是将“七五”普法规划(2015-2020年)终期验收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验收督察纳入全市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我办统筹开展。二是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两个指标纳入对各县区和市直部门的考核,考核单位为市司法局。
(二)对指标开展年中督查和年终预核验。2020年9月、12月,我办组成检查组,到各县区、市直部门对指标进行检查,查摆存在问题,形成情况通报,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明确存在扣分点的指标,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进度滞后的工作,要严格倒排工期,紧盯时间节点,抢抓工作进度,确保指标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中抽查发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存在以下问题:城中区、柳南区等行政执法部门未更新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柳南区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未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鱼峰区、柳南区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的重大执法决定缺少法制审核机构作出的法制审核意见。
(二)年终预核验抽查发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存在以下问题:市林业和园林局、柳城县交通局、融水县交通局、融水县城管执法局存在超时公示情况;城中区市场监管局存在超时公示、未公示情况;融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有重大行政事项,但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意见表。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2021年,我办将继续落实好上级党委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将自治区绩效考评中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指标完全纳入市本级进行考核。将市委市政府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位,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为确保指标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我办将通过线上监控、查阅台账、实地督查等方式,对相关单位指标落实情况实施跟进,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点评、预警、通报和预扣分,对通报后仍未有效整改的加大扣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