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柳州市里雍镇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第174项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04 09:28 【字体:

落实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

柳州市里雍镇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第174项自评报告

根据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现将涉及里雍镇的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一、整改事项

174项:“柳州市柳江区里雍镇红赖村的生活垃圾都倒在村大门口,20天才有人来清理一次,希望垃圾能三天就清理一次。”

二、调查情况

2018525日,里雍镇政府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向红赖村党支书黄有肯、反映人韦家云了解具体情况。一是向红赖村党支书黄有肯了解龙团屯垃圾清运设备、垃圾清运方式等情况;二是向反映人韦家云了解是否反映了龙团屯清洁卫生问题,详细了解韦家云所反映的具体情况。

201865日,里雍镇政府到红赖村龙团屯进行实地核验,就龙团屯清洁卫生问题向反映人韦家云、龙团屯小组长韦锦红作了解释说明,表示里雍镇政府将积极采取措施整改龙团屯清洁卫生,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三、整改目标

进一步落实红赖村垃圾清运工作经费;加强对红赖村卫生督查和整治;在红赖村各村屯增加垃圾收运设备。

四、整改主体

整改工作由里雍镇负责。单位联系人:韦莉娜、覃柳师 ,联系电话:0772-7568221

请社会公众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72-7568221



中共里雍镇委员会 里雍镇人民政府

2018620

返回 柳州市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归档时间:2018年12月31日)

首页

走进柳州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回应

数据专题

柳州市里雍镇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第174项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18-12-04 09:28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