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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里雍镇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第166项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04 09:28 【字体:

落实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

柳州市里雍镇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第166项自评报告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专项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现将涉及里雍镇的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一、整改事项

166项:“柳州市柳江县里雍镇龙团村下石汉屯,我住泥房是危房,没有钱起房子。”

二、调查情况

2018525日,里雍镇政府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向龙团村党支书杨来香、反映人韦锦付了解具体情况。一是向龙团村党支书杨来香了解韦锦付基本情况、住房情况、申请危房改造情况二是向反映人韦锦付询问是否反映了“住房是危房,没有钱起房子”的问题,详细了解家庭住房情况,收入情况、申请危房改造情况,向其解释说明危房改造政策。

201865日,里雍镇政府到龙团村下石汉屯韦锦付进行实地调查查看了韦锦付现住房屋情况和危改房选址情况,他宣传解释危房改造政策动员和鼓励韦锦付珍惜危改指标,多方筹措资金,早日动工建房,并向他提出了几个筹资途径建议,得到了他的理解。

三、整改目标

动员和鼓励韦锦付珍惜危改指标,多方筹措资金,早日动工建房,并向他提出几个筹资途径建议。组织镇村包片干部、帮扶联系人定期入户走访,了解和督促韦锦付危房改造动工建设进度,力所能及地帮他协调解决建房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力争在上级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房屋主体建设。

四、整改主体

整改工作由里雍镇负责。单位联系人:韦莉娜、覃柳师 ,联系电话:0772-7568221

请社会公众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72-7568221



中共里雍镇委员会 里雍镇人民政府

2018620

返回 柳州市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归档时间: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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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12-04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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