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里雍镇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第166项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04 09:28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里雍镇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第166项自评报告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专项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现将涉及里雍镇的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一、整改事项
第166项:“柳州市柳江县里雍镇龙团村下石汉屯,我住泥房是危房,没有钱起房子。”
二、调查情况
2018年5月25日,里雍镇政府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向龙团村党支书杨来香、反映人韦锦付了解具体情况。一是向龙团村党支书杨来香了解韦锦付基本情况、住房情况、申请危房改造情况。二是向反映人韦锦付询问是否反映了“住房是危房,没有钱起房子”的问题,详细了解家庭住房情况,收入情况、申请危房改造情况,向其解释说明危房改造政策。
2018年6月5日,里雍镇政府到龙团村下石汉屯韦锦付家进行实地调查,查看了韦锦付现住房屋情况和危改房选址情况,向他宣传解释了危房改造政策,动员和鼓励韦锦付珍惜危改指标,多方筹措资金,早日动工建房,并向他提出了几个筹资途径建议,得到了他的理解。
三、整改目标
动员和鼓励韦锦付珍惜危改指标,多方筹措资金,早日动工建房,并向他提出几个筹资途径建议。组织镇村包片干部、帮扶联系人定期入户走访,了解和督促韦锦付危房改造动工建设进度,力所能及地帮他协调解决建房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力争在上级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房屋主体建设。
四、整改主体
整改工作由里雍镇负责。单位联系人:韦莉娜、覃柳师 ,联系电话:0772-7568221。
请社会公众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72-7568221。
中共里雍镇委员会 里雍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