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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城县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04 09:29 【字体:

柳州市柳城县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自评报告

根据柳州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州市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柳绩发〔201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明确责任要求,层层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实行清单管理,在整改中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现将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让满意度提升

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及时对自治区反馈的群众意见建议进行了归类汇总和详细分解,疏理出30条建设性意见建议、16条其它意见建议,涉及11个县直单位、10个乡镇。截止1120日,已经完成29条整改任务,正在整改1条(年底能完成整改),都向群众做好了解释工作。通过狠抓整改落实,我县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要求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针对公众评议中群众的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绩效考评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成立了绩效考评意见建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召开了任务分解会议,进行专门部署,明确各整改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强调必须要按照有量化的工作任务、有可操作的推进路线图、有明确的时间表、有具体的责任主体、有可核验的成果形式即“五个有”要求,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分类整理、全面分析,查找短板弱项,找准整改方向,明确整改重点,确保整改工作可量化、可考核、可核验。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顺利解决。

     三、加强宣传力度,制定整改方案

7月,县绩效办制定下发了《柳城县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柳城绩发〔20182 号)并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对反馈事项进行调查制定整改方案,理清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及时限,在单位宣传橱窗及公众平台上公布,以此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知晓度。

四、严格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实

为了提高整改效果,要求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每月10日上报整改工作进度、相关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10月中旬,县绩效办对各责任部门整改情况开展了一次督促检查,跟踪各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对整改及时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整改不到位的督促责任单位仔细梳理、分析原因,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牵头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公众意见建议得到了较好的整改,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五、强化跟踪问效,整改效果明显

各相关整改责任单位能够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到位。30项整改事项中完成道路建设10项;正在修建水厂1座;给2个村屯共140户村民安装水表用上自来水;修建水渠2条约1300米;治安方面,2018年与2017年对比,刑事、治安案立案数明显下降,查破案明显上升,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巡逻范围扩大至辖区内每个村屯,确保每月至少4次入村巡逻,提高了见警率,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犯罪的发生。实行专职社区民警制度,设有两位专职社区民警全天候在警务区工作。警务助理提供线索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0余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政策方面,通过群众会议、村委会议、宣传横幅互联网、电视、远程教育平台等先进传播媒体宣传,年内举办村委干部素质培训、业务培训累计6次,不断提高了村委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普及各项惠民政策,让政策宣传不留死角。

总之,我县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群众满意度有所提高,但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还有待提高 



柳城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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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城县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18-12-04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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