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东新区房征办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第206项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04 09:29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柳东新区房征办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
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
第206项自评报告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办(房征办)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立即开展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现将我办(房征办)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事项
第206项:“柳州市柳东新区雒容镇雒柳路拆迁户门牌号的问题不知道去那个部门申请,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协助拆迁户办理好门牌号。”
整改工作采取的措施
入户前期具体的调查。了解具体涉及雒柳路被拆户的户数及申请门牌号的户数及目前涉及雒柳路办不了门牌的具体问题,并做好下一步的具体解决办法。
调查具体情况:涉及柳州市柳东新区雒容镇雒柳路拆迁户门牌号目前办理不了的一共有7户,具体名单为(邓振州、覃祖雄、黄秀礼、贤日娥、钟振国、何孔华、李社兰)该7户为柳东大道延长线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需进行对房屋拆除,拆除后重新安置在原雒容交警队地块上进行重建,目前该7户已在原雒容交警队地块上已建好房屋。
了解办理门牌号的具体程序:我办经与柳东公安局户政科了解,办理门牌号的具体条件需到柳东公安局户政科提出申请,需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主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进行申请办理。
3、协调相关办证部门(国土、规建、公安部门)研究如何解决雒柳路被拆迁户办理门牌的具体解决办法。
三、整改工作成效
1、相关会议纪要:在2016年3月9日柳东新区管委会召开的《柳东大道延长线项目专题会议纪要》柳东管阅〔2016〕28号会议纪要,第十点已明确,关于涉及延长线7户拆迁户在交警中队安置的问题。原交警中队地块为建设用地,符合用地性质,原则上同意涉及延长线的7户安置户在该地块建设,按原雒容镇相近地块建设条件建设。2016年5月17日柳东新区管委会召开的《柳东大道延长线项目专题推介会会议纪要》柳东管阅〔2016〕63号会议纪要,第三点为确保石桂段已拆迁房屋房屋不反弹,同意在雒容交警中队地块安置的7户按原雒容镇规划建房。
2、召开协调会:2018年5月24日、6月6日,我办与柳东新区规建处、安置办、柳东公安分局、雒容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柳东国土分局、柳东规建处在柳东新区企业总部规建处会议室召开协调会,“针对柳东新区雒容镇雒柳路拆迁户反映的柳州市柳东新区雒容镇雒柳路拆迁户门牌号的问题不知道去那个部门申请,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协助拆迁户办理好门牌号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11月20日柳东新区管委会针对该问题召开了专题协调会议,并形成相关会议纪要,同意为该7户办理门牌号,由征地办牵头协调柳东公安分局办理相关门牌手续,要求在2018年11月23日前完成。
3、工作完成情况:我办积极协调国土、规划、公安部门进行为该7户办理门牌事宜,积极组织涉及雒柳路7户办理门牌的户主搜集相关申办材料,填写申请报告,并在2018年11月23日完成涉及雒柳路7户拆迁户门牌号的办理工作。
四、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
针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第206项“关于柳州市柳东新区雒容镇雒柳路拆迁户门牌号不知道去那个部门申请”的问题进行了《社会群众反馈意见评价满意度调查》,本次发放的调查表有7份,收回7份,均表示对我办的单位形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完成情况表示满意。
柳州市柳东新区房屋征收
与补偿办公室(盖章)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