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04 09:29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柳江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自评报告
2018年,按照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工作部署,我们及时将涉及柳江区的34个自治区公众评议问题整改事项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其中第120170020900068项建设性意见建议责任单位为柳南区,其余33项问题整改均明确整改目标,落实责任主体,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反馈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柳江区经过大力宣传,做好解释工作,目前已将33项自治区公众评议问题整改事项按时整改完成,并形成自评报告,及时进行公示。
二、整改措施
(一)分解下发整改事项
一是在自治区公众评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定后,柳江区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柳江区本级各数据采集单位,要求各单位全面掌握群众反映的情况。二是柳江区将自治区公众评议整改列入柳江区本级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确保整改任务与柳江区本级的目标任务有效的衔接。
(二)跟踪督查事项整改情况
柳江区采取分组分工、定人定单位的督查方式,将承担有自治区公众评议问题整改任务的单位进行分组督查。做到整改任务分解到组,责任落实到人,进度督查到位。
(三)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柳江区要求承担自治区公众评议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的镇政府加强对当地村委干部和群众的传达和政策解释工作。柳江区绩效办联合责任部门和各镇直接走访相关村委干部,加大工作落实和宣传工作。
做好回访工作
对自治区公众评议问题整改的受访者各整改单位已经全部进行回访,柳江区绩效办于11月再次统一回访,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柳州市柳江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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