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融安县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04 09:29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融安县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自评报告
根据自治区反馈我县2017年度社会评价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结果,我县共收到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44条,所提意见建议涉及扶贫、惠民补贴、道路拥堵、环境保护、水利设施等问题。对此,我县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对整改事项进行调查和逐一分析,将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整理汇总后上报市绩效办,市绩效办根据梳理、整理情况将对我县的群众意见建议分为三类:一是建设性意见建议22条(见附件1),二是其它意见建议17条(见附件2),三是内容相同编号不同、反映的问题指向不明确的及问题空泛笼统等意见建议5条。经柳州市梳理及我县前期意见征求和工作调查上报情况,柳州市共确认我县整改事项39项,共涉及21个整改责任单位,包括:雅瑶乡、长安镇、桥板乡、东起乡、大良镇、板榄镇、泗顶镇、浮石镇、大坡乡、沙子乡、大将镇、住建局、人社局、水利局、县法院、金融办、民政局、物价局、移民局、县交警队、县乡村办。有38项已按整改目标任务完成整改并进行了反馈和公示,有1个整改事项正常推进。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如下。
一、明确工作责任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向涉及整改事项的相关单位负责人传达文件精神,分解工作责任,布置整改工作,并由县绩效办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二、制定整改方案
各责任单位在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针对每个事项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三、狠抓整改落实
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对照整改目标,采取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县绩效办加强跟踪督查和指导,确保整改工作达到“五个有”要求,即有量化的工作任务、有可操作的推进路线图、有明确的时间表、有具体的责任主体、有可以检验的成果形式。各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详见附件。
四、及时回应群众
各责任单位分别在7月上旬和11月上旬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实施情况以及工作成效在整改事项涉及的区域内向公众反馈和公示;全县的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工作成效统一在融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融安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