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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自治区2012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3-12-09 15:44 【字体:

 

 

市环境保护局作为柳州市201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问题责任单位,针对群众反馈的“柳北区工业污染处理得不好,有噪音,工业废气;希望环保部门加大对柳化、柳钢等地区的环境监控力度,严格监控排污”的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取的措施

(一)要求柳化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了一系列的清洁生产方案,吨氨排水量从50吨下降到24吨。

(二)柳电实施了烟气旁路的封闭工作,综合脱硫效率从80%提升到90%

(三)柳钢建设其3#360平米烧结机脱硫除尘设施,预计于年底建成。

(四)柳钢120万吨和240万吨球团设施开始建设脱硫除尘设施。

(五)对于辖区内各在线监控设施每季度进行一次比对监测,及时纠正在线系统的误差,同时不断推进在线监控设施的第三方运维工作,确保在线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六)严格环境准入,2013年我局未批准在柳钢、柳化的卫生防护距离内建设居民住宅。

二、工作效果

2013年我局采取多项措施,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柳北三大企业环境执法力度。

(一)柳钢、柳化、柳电三家企业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均安装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按照环境现场监管的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环保现场检查,每季度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数据有效性审核。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质量状况、运行记录和台帐进行认真的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率97%以上。
 
(二)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采取日查、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加强主动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污染防治设施存在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对擅自闲置或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实施专项行动。

(三)对三家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督促企业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有效传输监控数据。2013年度,每月检查三家企业自动监控运行情况,每季度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进行数据有效性审核。

(四)104-7日期间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氮氧化物2#烟气脱硫系统出口氮氧化物间歇性超标,最高小时浓度为1202.92mg/m3,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1100 mg/m3)。我局已对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氮氧化物超标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该公司已对2#机组停机安装脱销装置,整改完成后,可确保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挖掘各企业的减排潜力,进一步督促有关企业建设相关工程,不断削减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加强监管,以在线监控和现场监察相结合的形式,强化对企业的管理,确保各企业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柳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1130

返回 2013年度绩效考评专栏(归档时间:201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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