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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对自治区2012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3-12-09 15:45 【字体:

 

 

整改事项一:学校医疗建设较差,希望改善医疗设施

整改情况:1.按照学校需求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制定完成2013年卫生器材调拨计划。据统计,今年拟给35所校配备卫生器材。2.已安排专项20万元用于卫生器材采购。3.由于属于大宗采购,需进进行政府采购,目前处于公示阶段。

 

整改事项二:子女的教育希望能多点资助补贴;希望政府给农村小孩多点补助。

整改情况:随着国家资助政策一直在不断调整,对贫困家庭子女的资助力度越来越大,中职免学费项目的覆盖范围也进一步扩大,由原来的“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的通知》财教【2010345号),调整为“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按在校生的15%确定,5类特定人员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关于贯彻落实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意见的通知》桂财教【2012282号),我市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今年全市共为4.3万人次的中职学生免除学费2626.57万元,比2012年多2.06万人次,免学费金额也增加了517.57万元。2012年广西启动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给予资助,城市幼儿园资助面约占在园幼儿总数的5%”(《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桂财教【2012153号),截至目前,今年全市共有 0.57万人次的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获得了资助,资助金额为195.52万元,比2012年资助0.27万名贫困幼儿136万元有所增加,此项工作现在还在有序进行,切实解决了贫困家庭幼儿入园的问题。

 

整改事项三:采取相关措施奖励和鼓励民办学校。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自治区教育厅的资金扶持。根据《关于申报2013年民办中小学奖补资金的通知》,我局组织符合条件的民办中小学积极申报,并于5月份派人参与了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评审会议,最后,争取到自治区对柳江县新世纪高中50万元的资金扶持;二是对民办特殊教育学校进行补助。市财政将扶持民办特殊教育经费列入了2013年度预算,对民办特教学校每接收一名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据统计,2013年对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共补助了6万元。三是做好自治区对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的申报与发放工作。2013年,我市共获得2012年度上级奖补资金14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自治区资金450万元。奖补资金重点扶持农村60人以上、城镇90以上、城市180人以上规模,并且保教费收费标准不高于本区域内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的民办幼儿园。目前,2012年度奖补资金已经全部发放完毕,同时完成了2013年度的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2013年度奖补资金申报额度约1500万元。四是市财政资金对城区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扶持。201312月,我市财政性资金拟对城区每个月实际保教费低于350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生均2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扶持。据统计,此次奖补大约涉及近百所民办幼儿园及1.6名幼儿,奖补面占城区民办幼儿园的50%左右,奖补金额达302万元。

 

整改事项四:外地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希望外来孩子读高中收取的费用与本地孩子相同,不要收取借读费。

整改情况:

一、制定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段学校的入学保障性文件。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到我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2009年,我局就制定了《柳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段学校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2013年,又正式出台《柳州市持居住证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段学校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1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柳州市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确认办法的通知》等,原则上对父母双方在我市持居住证(或连续办理暂住证)满五年、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市合法就业或投资经营、在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满五年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等同于常住户口居民子女,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居住地地址就近分配入学。

二、在中小学招生过程中开展督查,落实公办学校为主接收的要求。2013年秋季学期招生,我局加强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顺利进行。一是召开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全面部署招生工作。二是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原则上单所学校非学区生(持证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除外)比例不允许高于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0%。三是要求有条件的中小学增班扩容,尽力接收外来务随迁工子女入学。据统计,今年市区义务段中小学共增66个班,因增班所需教师155人,所需经费600万元。据统计,今年我市小学计划招生15406人,实际招生16145人,其中持证外来务工随迁子女5339人;初中计划招生16411人,实际招生17148人,其中持证外来务工随迁子女6345人,公办学校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比例达到85%

三、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让更多成绩优异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享受公费招生指标。我局相继出台了《柳州市2013年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柳州市2013年中考免试保送生推荐和录取办法》、《2013年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中考定向推荐生指标分配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中考改革政策,使得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内的优秀初中毕业生,有更多的机会升入普通高中学校就读。政策规定,一是全市13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各拿出51%的指令性招生指标(即公费生生指标),直接分配给相关区县初中学校,由各初中学校从参加中考的学区内学生中择优推荐。二是各拿出5个招生指标录取免试保送生。对国家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省市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在指标范围内由所在学校保送直接进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习。

 

整改事项五:教育费用应控制在1000/每学期。

整改情况:1.2006年起我市开始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2009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取消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的住宿费后,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真正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2.2008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开始实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工作。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3.我市各高中阶段学校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学费、择校费等)均按照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材料收取。

 

整改事项六:教育方面建议小区附近能建有学校。

整改情况:针对我市城区部分片区义务教育资源紧张的情况,根据201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教育目标任务和《柳州市中小学布点规划》,我市启动了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基本建设攻坚战,制定了《柳州市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基本建设三年攻坚实施方案》,方案目标提出到2015年,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项目共计86项,新增小学16所、班级914个、学生41130人;新增初中7所、班级568个、学生28400人。方案实施完成后,将确保城市义务教育布局跟上城市发展、人口扩张步伐,确保市区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市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整改事项七:多开点公办幼儿园,每学期费用控制在2000左右。

整改情况:截止201310月底,我市本年度开工建设的农村小学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已经竣工24所,项目竣工率为89%;在小学、教学点增设幼儿园项目已经竣工133所,项目竣工率为85%

 

整改事项八:学校收费应当公正,比如赞助费。

整改情况: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均按照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标准收取。义务教育阶段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赞助费。此外,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市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新闻出版局等七部门形成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相应部门也按照规定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每年都开展2次以上的教育收费问题专项检查,教育收费得到有效规范。

 

整改事项九:希望每一个乡镇都一所中学。

整改情况:各县义务教育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原则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按照教育布点规划的要求,原则上每一个乡镇保留一所或以上初中,但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办学实际情况,在科学论证、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相关程序完备的基础上,也可以对生源过少且具备合并条件的乡镇初中进行合理撤并,因此不能保证每一个乡镇都有一所中学。

 

整改事项十:希望在分区域就读的制度上能做出适当的调整,成绩比较优秀的学生能有机会到比较好的学校就读。

整改情况: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分区划片、相对就近、全员入学、免试就读”的原则,保障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国家对义务教育段学校实施均衡发展,每一所学校都是按照标准配置且具有各自办学特色的学校。对义务教育段的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不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

 

整改事项十一:师资力量悬殊。

整改情况:

一、加强教师培训工作,促进薄弱地区教师专业成长

2013年我市委托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组织开展农村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班,共培训60人次;组织柳州市中小学学科教师培训,共培训300人次;组织幼儿园园长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各一期,中小学校长任职能力提高班各一期,共培训300人次;同时,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和自治区培训,培2013年柳州市“国培计划”现场集中培训共组织教师参加幼儿园项目428人次。中小学教师425人次,中小学校长培训78人次,中职教师83人次。网络远程培训幼儿园项目100人次,培训者培训50人次,中小学教师项目4050人次,以上国培项目共计5214人次。2013年“区培项目”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等项目共475人次,中职教师151人次。

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发挥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

2012年柳州市教育局与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签订培养合约,广西师范大学作为基础教育名校长的技术支撑单位,为该工程的实施提供技术咨询,组织该工程的学员遴选、课程教学、课题研究、教学实践活动等,为我市合作培养150位名师和80位名校长,2013年我市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完成了第三次集中研修工作。在整个培养工程中,不仅仅我们的名校长和名师们有了一个更好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平台,同时也发挥他们了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大批农村校长和老师们实现发展和进步。

三、加大城市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之间的校长和老师对口交流力度

为了充分发挥优质学校带动辐射作用,帮助农村、薄弱学校提高管理水平,我市今年加大城市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之间的校长和老师对口交流力度;各县区教育和人社部门对部分师资相对富余的学校或合并的学校实行教职工竞岗、分流措施;有些县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从偏远乡镇调配教师到县城及县城周边乡镇学校任教;我市还建立了城区学校与原郊区和各县学校之间的帮扶制度,通过支教、轮教、互派教师、定期互访等形式,开展学校文化、师资、管理、质量等方面联动活动,2013年柳州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柳州市2013-2014学年度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师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职教工作的通知》,组织138名教师到边远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边疆民族地区参加支教、送教活动;在校长交流方面,市教育局及各县区教育局不定期对所属学校的校长、副校长进行交流任用,避免校长在一所学校任职时间过长而产生倦怠的现象。同时,我们还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拉近城区学校、城乡学校之间硬件设施和校长、教师福利待遇的差别,促进校长、教师队伍的交流任用和调配。

四、利用职称评审和评优评先倾斜政策,支持和鼓励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

职称评审条件和评审过程中优先照顾和倾斜薄弱学校尤其在农村学校、边远教学点工作的教师;评优评先工作中优先考虑有支教经历的教师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节表彰活动中表彰大批农村教师,例如“优秀八桂乡村教师”。

通过一年的整改我市的教师培训人次相比去年有所增加,尤其是薄弱学校教师培训人次都有大幅度增加,提高了柳州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利于我市整体师资力量的均衡,2014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上工作,并继续探索新的模式,创新更好的方法来解决我市教师队伍不均衡的问题,进一步缩小城乡学校差距,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柳州市教育局

201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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