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总工会关于对自治区2012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3-12-09 16:04 【字体:小中大】
根据《关于开展柳州市201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柳绩办发〔2013〕4号)的要求,市总工会就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整改事项:员工罢工现象比较普遍,并且罢工时间较长,有关部门应该妥善处理。
整改情况报告:
一、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
(一)健全完善“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机制,强化建会工作合力,以私营企业、非公中小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非公企业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建筑、商贸、餐饮、出租车等行业以及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组建工会。推动长期不建会的规模以上企业建会工作,消除负面影响,营造建会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创新入会方式,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二)开展争创“柳州市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合格工会”活动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活动”,进一步巩固、深化乡镇(街道)工会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会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二、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一)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全市“二次创业”绩效考评体系,对各县(区)进行考核。下发《关于印发<2013年度柳州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柳人社发〔2013〕177号),按照可量化、可报告、可核实的工作要求,明确指标评分细则、指标权重、评估标准、验收办法、指标分解和项目分布,力求最大程度发挥“二次创业”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
(二)完善工资协商考核奖励办法,建立示范性行业工资协商,扩大区域(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努力推动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等问题的解决,提高职工工资性收入。通过建立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让中小非公企业职工能够得到工资集体协商的帮助,提高职工在企业工资决策中的民主管理地位和参与程度,形成企业工资正常增长与制约机制,对于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协调稳定,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三、深入开展职工维权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基层活动,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推动工会服务帮扶体系向更大范围拓展延伸。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治理,从针对职工个体维护上升到对整个企业职工整体的维护,有效减少职工权益受侵害的事件发生。
(二)完善工会法律援助制度,形成长效化的法律援助维权服务机制。在原有法律援助制度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柳州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和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对工会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审批流程及购买法律服务、支付律师办案补助等事项给予进一步明确,有效降低了工会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工会法律援助受益面,进一步简化援助审批程序,缩短了申请审查时限。
四、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一)组织在人民广场举办庆新春游园活动、庆“五一”升国旗仪式,在柳江明珠大舞台举行“情暖职工电影天天放”的首映式,让广大职工和会员享受文化套餐。在鱼峰山公园举行市总“红五月”广场文化活动暨社会保险法、防艾、医保宣传活动,联合市禁毒委在鱼马公园举办“禁毒宣传月”启动仪式,举办全市职工临摹书法展。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活动,活跃了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展示了龙城职工的精神风貌,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亲和力。
(二)加强对职工文化活动片的组织领导,针对基层工会正副片长工作变动情况,今年对职工文化活动片的正副片长进行调整。保障各活动片工作经费,加强日常指导,发挥“一宫十二片”龙头带动作用,使基层日常文体活动经常开展,保障职工群众身心健康。
整改事项:高温补贴在当地不能兑换,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希望能在这方面改进,手续办理不要太多。
整改情况报告:
一、做好普法培训工作,提升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法律素质水平
我会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业务和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5期,培训学员300多人。同时,还利用“面、心、实”活动、“工会会员贴心服务工程”、“春暖行动”,禁毒宣传活动、职工群众安全感宣传活动等平台,重点宣传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普及科技、文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在全市职工中倡导遵纪守法、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上述活动共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多份。
二、开展“战高温、送清凉”活动
组织开展“战高温、送清凉”活动。2013年,分成8个慰问组赴各企业慰问职工,并向一线工人发放“清凉”物品2000多份。同时,要求各级工会组织督促、帮助和支持各企业行政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通知,督促和帮助企业行政落实“高温津贴”的发放,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慰问人数、慰问金额、慰问物品等资讯,切实让一线职工职业安全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三、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做好来访职工服务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
(一)以协调劳动关系为重点,联合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构建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和调处机制。以职工维权服务中心为主阵地,构建法律援助多元网络,提供“一站式”优质专业的“会诊”式法律维权服务,以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为切入点,畅通职工的诉求渠道。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实施市总领导大接访活动,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好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矛盾,最大限度地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柳州市总工会
201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