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1日《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颁布实施以来,柳州市民宗委高度重视,积极参加、组织培训,加强新规理解,严格把握政策,向全市各族群众宣传民族成份变更政策法规,用“六个坚持,六个到位”贯彻执行《办法》,2019年,全市共办理民族成份变更手续273件,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做到了符合政策、严格审批、监管到位,在柳州市政务服务对象样本抽查办理民族成份变更手续的10个群众,均表示对此项工作很满意,群众满意度高。
一、坚持学习培训,把握政策到位。柳州市民宗委加强对县区工作指导,组织了全市民宗系统分管领导、经办人员深入学习《办法》及《政策解读》,研究讨论审核中发现各种现实问题的解决办法。及时对新进入民宗部门工作的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利用电话帮助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业务人员熟悉理解政策、明确办理流程、掌握操作规范。
二、坚持公开透明,政策宣传到位。柳州市民宗委结合本市实际,制订了变更民族成份《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示意图》,进一步明确了变更民族成份的基本原则、具体要求和申请程序,规范了办事流程等。将《办法》、“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和自治区编制的《中国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 等内容及时公布在市民委网站上“行政确认”专栏。把《办法》宣传纳入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的工作中,在每年“壮族三月三”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通过宣传手册、山歌宣唱、电台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介绍新《办法》, 依托社区“民族事务窗口”“民族团结之家”等平台开展宣传,将公民变更民族成份政策、审批流程图公布公开, 为群众及时了解政策,掌握办理流程和方法提供了方便,使依法依规登记管理民族成份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坚持依规办理,审核把关到位。市民宗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经常教育承办人员要本着对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来对待该项工作。市民宗委专门刻制了“行政确认”专用章,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委领导不定期办理情况进行审查。对在工作遇到的难于把握的问题及时向自治区民宗委汇报反映,请示咨询,准确把握和领会《办法》各项规定要求,真正把公民民族成分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做细做实。
四、坚持工作标准,服务态度到位。市、县(区)“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各项培训,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和服务标准不断提高,接受群众电话咨询、当面咨询或业务办理能礼貌周到,做到一次性告知或审批,对上门要求查询档案资料、出示相关证明的都能及时热情依规予以办理,
五、坚持及时沟通,协调协作到位。市民宗委主动与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进行沟通协调,在登记管理、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上及时达成一致意见,实现了无缝对接。
六、坚持标准规范,档案管理到位。近年来,市民宗委对1986年以来全市审批的所有民族成份变更档案进行整理归档,采用全国档案管理统一标准——GD2000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录入。每年都对上一年度办理的档案资料整理,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便于检索、利用和开发。既方便群众查询,也方便承办人员执行《办法》中“可以变更一次”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