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 标志“柳州模式”进入实质性阶段
信息来源: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08-23 10:20 【字体:小中大】
2019年8月12日,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时,我市作为自治区级首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获得2019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亿,居全区之首。
《方案》从国家土壤污染防治的战略部署,到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的整体规划,再结合我市建设基础的基本情况及地方特色,全面阐释了我市开展先行区建设,既是国家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的有益补充,也为全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经验做法的重大意义。同时,《方案》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针对污染地块等突出土壤问题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创新初见成效,覆盖先行区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形成一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管理、技术、工程模式,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和示范区。《方案》明确通过以下六个主要任务来开展先行区的建设:
一、稳步推进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全面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建立健全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示范县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以及完成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
二、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源头控制。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深化落实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污染源企业完成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和升级,并对在产企业和纳入污染地块名录的暂不开发利用地块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三、落实污染场地再开发过程管控。探索构建建设用地管理、调查、修复与风险管控、质控管理体系,对污染地块按环境质量实行准入管理,实行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土地储备等部门的联动监管,加大惩处违反审批制度使污染地块流入建设用地的行为。
四、有序推进土壤污染管控、修复示范工程。探索受污染耕地土壤修复模式,通过建立试点项目库,建立适用于本土化修复技术及安全利用技术模式;推进污染建设用地治理与修复,开展污染建设用地的土壤调查、评估及修复示范工程。
五、加快土壤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设污染土壤无害化处置中心,提升地下水监测能力,加强与国家级、自治区级土壤环境研究机构的科研合作,建立市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库、专家库和留样库。
六、建立先行区管理模式“柳州模式”。着重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方面、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方面以及建设用地制度体系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柳州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