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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成团镇盘石村沿河上游有人养殖泥鳅将污水排入河流问题(第三批编号D45020020161017007)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10-22 09:49 【字体: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三批编D45020020191017007) 

  调查情况报告 

    

  转来的《关于认真办理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第三批)的通知》(柳环督信〔2019〕4号)编号D45020020191017007反映的关于“柳江区成团镇盘石村沿河上游有人养殖泥鳅将污水排入河流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柳江区人民政府办理。柳江区人民政府指派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政府、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于1018日前往现场进行调处。现将处理情况报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泥鳅养殖场名称为柳州市嘉裕养殖专业合作社,地址位于柳江区成团镇盘石村中楼屯,法定代表人为覃宏辉。该合作社在盘石村中楼屯农田区域上、下游片区建设有两个泥鳅养殖基地,其中上游区域养殖面积约50亩,负责人为覃高贤;下游区域养殖面积约15亩,负责人为覃天强。两处养殖基地直线距离约为1000米,养殖基地间存在村庄等村民居住区。 

  (一)手续审批情况 

  通过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名录中未对泥鳅养殖项目的环保审批条件有所要求。 

  经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现场勘定,柳州市嘉裕养殖专业合作社泥鳅养殖项目无用地审批手续。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柳州市嘉裕养殖专业合作社每20天左右对饲养池内的存水进行更换,无废水处理设施,更换时产生的养殖废水直接外排进入农田灌溉的水渠内。 

  (三)相关投诉情况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柳州市嘉裕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191月与成团镇盘石村中楼屯约110户群众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决定在盘石村中楼屯农田区域利用莲藕、石菇种植方式套养泥鳅,由于附近没有大型河流,导致养殖区域缺水,故合作社在没有取得任何土地报批手续情况下,私自将农田开挖约30厘米深度做为饲养池。 

  柳州市嘉裕养殖专业合作社泥鳅养殖基地均以农田为载体,通过引流田地周边水渠内的流水对泥鳅进行养殖,水流走向:覃天强(上游泥鳅养殖基地)覃高贤(下游泥鳅养殖基地),据调查了解,由于该合作社在饲养泥鳅过程中,非随时排水,约每隔20天方对饲养池内的存水进行更换,更换时产生的养殖废水直接外排进入农田灌溉的水渠内,故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两个泥鳅养殖基地向外排水的情况。 

  柳州市柳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的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对水渠上游的覃天强(泥鳅养殖基地)进水口及覃高贤(泥鳅养殖基地)外排口下游处进行取水采样,以监测水质情况。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已对柳州市嘉裕养殖专业合作社存在的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勘测,并向相关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土地行为决定书。 

  三、处理情况 

  由于柳州市嘉裕养殖专业合作社存在占用基本农田挖塘的土地违法行为,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于20191018日向当事人覃高贤、覃天强分别下达《责令改正土地行为决定书》(江自然责改字〔20193031号),责令其在十日内整改到位,停止土地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下一步计划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督促柳州市嘉裕养殖专业合作社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恢复土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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