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金沙角11栋楼下烧烤摊无油烟管道,油烟扰民”问题(第七批D45020020191021026)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10-28 10:02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七批D45020020191021026)
调查情况报告
自转来《关于认真办理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第七批)的通知》(柳环督信〔2019〕18号)编号D45020020191021026反映的关于“城中区金沙角11栋楼下烧烤摊无油烟管道,油烟扰民”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城中区人民政府进行处理,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于于10月22日到现场进行调处。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送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投诉人所说的烧烤摊为柳州市城中区蔡记烧烤店(以下简称“蔡记烧烤店”)。
(一)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蔡记烧烤店无环保手续。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蔡记烧烤店厨房内安装有两台油烟净化器,排烟管道出口位于门口招牌上方,直接排向店外。
(三)相关投诉情况
2018年该店遭到居民投诉油烟噪声扰民,城中区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城中区公安局、城中区城管执法局、原城中区环境保护局、东台社区等部门联合执法。蔡记烧烤店进行相应整改,安装两台油烟净化器、规范店内经营,至此,跨坎经营、顾客喧哗扰民的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但是油烟扰民投诉仍不断。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5月21日对其下达《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城中环责改字〔2019〕31号),责令其撤掉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项目。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2019年10月22日夜间,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对现场进行检查,核实投诉人所说的烧烤摊为蔡记烧烤店。对蔡记烧烤店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店仍在营业,员工正在进行材料准备,烧烤箱及油烟净化器尚未开启,有油烟废气排放,仍未按照《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城中环责改字〔2019〕31号)的要求进行整改。
三、处理情况
2019年10月22日夜间,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当场已将相关法律法规纸质版交于店内员工,要求其明确告知负责人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2019年10月23日该店负责人到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接受调查询问。
四、下一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柳州市城中生态环境局正在对该店立案处罚,拟予以关闭,并处五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