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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将柳钢废料拉到柳城县东泉镇中段村露天冲洗问题(第四批D45020020191018016)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10-25 10:43 【字体: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四批D45020020191018016)

  调查情况报告

 

  自转来《关于认真办理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第四批)的通知》(柳环督信〔2019〕11号)第四批D45020020191018016反映的关于“有人将柳钢废料拉到柳城县东泉镇中段村露天冲洗”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柳城县人民政府办理。2019年10月19日,柳城生态环境局、东泉镇人民政府有关同志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报送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在柳城县东泉镇中段村进行冲洗柳钢废料的企业为柳城县鸿瑞矿制品加工厂,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废钢渣4万吨,年产铁粒子4000吨,铁精粉4000吨;生产原料为柳钢炼钢炉渣和磁选粉;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球磨机和1台磁选机。该企业于2017年恢复生产至今,生产期间呈间断性生产状态,产生的废渣外卖给水泥厂作填充料使用;生产洗渣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一)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柳城县鸿瑞矿制品加工厂于2007年9月11日获得柳城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柳城环审字[2007]15号);于2007年10月15日通过柳城县环境保护局竣工环保验收。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该企业建设有一个约1600立方米的沉渣池,两个约1000立方米的废水循环池。建设有一个约600平方米的原料棚,一个约100平方米的废渣棚。

  (三)相关投诉情况

  2017年2月接群众反映该企业污水直排,影响附近居民用水。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无废水外排现象和痕迹。

  2018年3月接群众反映该企业24小时生产,噪声大影响居民晚上休息,怀疑有废水渗透影响地下水源。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最近西边厂界(厂围墙)外约一米处进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并未超标,该企业负责人也表示今后夜间不再进行生产,距厂区约1公里的小邺侯屯的两处汶井水清亮,无异味,水中有野鱼活动。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会同东泉镇人民政府到群众所反映的在柳城县东泉镇中段村小邺候屯露天冲洗柳钢废料的柳城县鸿瑞矿制品加工厂进行了现场核查。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生产厂区露天堆放有约2000吨球磨机废渣和约1500吨的磁选废渣,厂界周边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和痕迹。在下游约1公里处小邺候屯的两处汶水水质清澈,无异味。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分别在该企业厂区内废水循环池、厂内地下井水、下游小邺候屯蓝光汶、下游小邺候屯腐竹厂旁东南面汶水井分别采水样进行监测分析。监测数据显示除厂内废水循环池铁的浓度为0.38mg/L,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的0.26倍外,其余水样铜、铅、镉、锌、铁、锰均未超标。

  三、处理情况

  针对柳城县鸿瑞矿制品加工厂露天堆放废渣的环境违法行为,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柳城环责改字〔2019〕33号),责令该企业在10天内完成全部废渣露天堆放的处置工作并予以处罚。逾期不完成处置工作,将停产整治。

  四、下一步计划

  我市将督促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城县鸿瑞矿制品加工厂的日常监管工作,督促该企业加强巡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返回 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归档时间: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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