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柳州扶贫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8-02-01 10:33 【字体:小中大】
各县(区)扶贫办、财政局:
为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目建设,结合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柳州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计划指标及项目编报通知下达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总量
本次下达的2018年柳州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总额20000万元,全部切块安排到县(区)。
二、分配原则
(一)支持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本次分配的扶贫资金全部用于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突出重点。突出以贫困人口和贫困村(含深度贫困村中的原非贫困村35个)个数为主要因素分配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给全区有扶贫任务的8个县(区),其中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的权重比例为8:2。
(三)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在本次分配资金中安排资金倾斜支持2个深度贫困县、4个深度贫困乡(镇)以及172个深度贫困村。
三、资金安排
在本次下达的资金中,包含对深度贫困地区补助,标准为800万/县、150万/乡(镇)、10万/村。资金使用管理严格遵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用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如“雨露计划”、扶贫培训等)、向扶持对象提供金融服务等脱贫攻坚项目。投入的产业扶贫资金不得低于总资金的30%。各县(区)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投入产业项目形成的资产,经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均可用于资产收益扶贫。具体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桂财农〔2017〕182号)文件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一)各县(区)在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向市扶贫办、财政局报备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不再另行文下达项目编报通知。
(二)本批资金和项目要求在2018年12月10日前实施完毕并完成报账。
附件:2018年柳州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柳 州 市 财 政 局
2018年1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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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2-01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