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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扶贫惠民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扶贫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8-05-08 18:36 【字体: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程扶贫惠民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市承担的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扶贫惠民项目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桂政发〔201814号)和《研究加快推进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纪要》(桂政阅〔201821号)精神,大力推进我市承担的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扶贫惠民项目建设,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增收脱贫,为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我市承担的2018年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扶贫惠民项目,主要是中央和自治区2017-2018年度六批次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中所对应的产业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涉资金计划数共计52665.46万元,其中12573.46万元用于产业开发项目,40092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按自治区要求,其所列项目均须于20181115日前实施完毕。

三、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细则。各县(区)扶贫部门要协调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和基础设施专责小组相关部门根据本市级实施方案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县区扶贫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落实。

(二)确定实施范围。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各批次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报备所确定的产业开发和基础设施项目组织实施,资金项目应重点投向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注重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如项目需要中途调整或改项,须按规定程序核准,并及时向自治区和市两级扶贫办报备(实际项目情况以各县区扶贫办年内按规定调整后的为准)。

(三)明确实施主体。各县(区)要根据项目分类及分布,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主管部门或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共同落实推进。

(四)加强进度监测。各县(区)要按照项目推进时间节点要求,列出项目清单和工作进度表,实现有序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扶贫惠民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工作,要将其列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要主动向县(区)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县(区)领导的重视并组织协调好各方力量,严格按照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各个具体项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确保项目推进顺利。

(二)严格项目监管。要严格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20181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通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工程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柳政办〔201789号)、《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 扶贫开发办公室 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关于联合印发柳州市通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柳交工〔2017340号)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项目的评估立项、监理检测、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中的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区)扶贫部门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下达的项目计划及时组织实施,并对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县(区)扶贫部门要认真落实基础设施实施进度 “月报告”和产业项目实施进度“季报告”制度,分别于月末或季末的最后一日将进度报送市扶贫办(表样见附件12)。同时,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并分别于201873日、1123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的工作总结材料。

(四)严格考核问责。为民办实事项目已列入自治区扶贫办对各市县扶贫成效考核和绩效考评的内容,各县(区)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于20181115日前范围内的所有产业开发和基础设施项目必须如期完成。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项目建设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县(区),将视情予以通报或约谈。

 

附件:1. 2018年度为民办实事扶贫基础设施项目进度表

      2. 2018年度为民办实事扶贫产业开发项目进度表

 

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415

返回 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归档时间: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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