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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扶办发〔2018〕11号 关于同意融安县对2017、2018年广东省湛江市结对帮扶资金项目计划安排的批复

信息来源:柳州扶贫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8-06-12 12:34 【字体:

 

融安县扶贫办:

你县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批2017-2018年广东省湛江市对口帮扶广西柳州市扶贫资金项目建设计划的请示》(融扶报〔201821号)已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粤桂扶贫协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函2017284)要求,经市扶贫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你县对20172018年广东省湛江市对口帮扶广西柳州市扶贫资金项目的计划安排(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此次批复同意的资金项目计划是市扶贫办经与广东省驻县扶贫协作干部和资金项目所在县人民政府商议一致后确定批复的,必须认真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项目的,必须按原程序报批。

二、接此通知后,要尽快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并于60天内(2018812日前)将实施方案报自治区扶贫办、市财政和扶贫部门备案。

三、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2018年广东省湛江市对口帮扶广西柳州市扶贫资金的通知》(柳财预20187)要求,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专款专用,对挪用、挤占、浪费、贪污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要认真做好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统计报告工作,按照自治区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粤桂扶贫协作财政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在每年2月、4月、6月、8月、10月和12月的月度终了后5日内上报自治区扶贫办和市扶贫办。

五、本次批复的项目要求在20191230日前完成,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县级验收,并将县级验收报告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将组织市级核验。

六、其他要求。项目建成后要重点招收贫困人口就业,增加贫困户稳定收入。项目产权以资产收益形式纳入本县十三五期贫困村集体收入。

 

附件:2018年广东省湛江市结对帮扶融安县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6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66日印发


 

附件

2018年广东省湛江市结对帮扶融安县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内容、规模、概算等)

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项目投资(万元)

预计直接受益贫困村个数

预计直接受益贫困人口数(人)

备注

广东省财政帮扶资金

其他
资金

合计

1

融安县高泽工业园区扶贫微车间项目

该项目在高泽工业园内安排用地50亩,建设扶贫微车间,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厂房6-7间及配套设施,概算为1030万元。项目建成后引进入驻企业3-4家,计划提供300多个就业岗位,按照不低于百分之六十的比例招收贫困人口就业,增加贫困户稳定收入。项目产权归十三五贫困村所有,由经贸局代为管理,收益纳入十三五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

融安县高泽工业园区

2018.4-2018.12

1030

 

1030

53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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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扶办发〔2018〕11号 关于同意融安县对2017、2018年广东省湛江市结对帮扶资金项目计划安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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