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柳州市扶贫办 发布日期:2018-10-18 15:46 【字体:小中大】
三江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你办报送的《关于上报三江县2018年粤桂扶贫协作广东省湛江市对口帮扶广西柳州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请示》(三扶办报〔2018〕 73 号)收悉。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广东省湛江市对口帮扶广西柳州市扶贫资金的通知》(柳财预〔2018〕245号)要求,经2018年9月25日的市扶贫办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原则上同意你办对2018年粤桂扶贫协作广东省湛江市对口帮扶广西柳州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此次批复同意的资金项目计划是市扶贫办经与广东省驻县扶贫协作干部和资金项目所在县人民政府商议一致后确定批复的,必须认真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项目的,必须按原程序报批。
二、接此通知后,要尽快落实每个项目,项目原则上要从项目库中进行选取。在项目实施中要按照双方签订的扶贫协作框架协议方案要求,加强双方沟通协作,因地制宜,推进项目建设,助力脱贫攻坚,精准帮扶取得实效。
三、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广东省湛江市对口帮扶广西柳州市扶贫资金的通知》(柳财预〔2018〕245号)要求,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专款专用,对挪用、挤占、浪费、贪污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要认真做好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统计报告工作。按照自治区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粤桂扶贫协作财政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在每年2月、4月、6月、8月、10月和12月的月度终了后5日内上报自治区扶贫办和市扶贫办。
五、本次批复的项目要求按照上报的项目建设起止时间完成。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县级验收,并将县级验收报告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将组织市级抽查核验。
附件:三江县2018年广东省湛江市对口帮扶广西柳州扶贫
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 10月 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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