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证照分离” 救助残疾儿童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有关事项
信息来源:柳州日报社 发布日期:2019-05-30 16:22 【字体:小中大】
日报消息(记者江宏坤)昨日上午,市长吴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柳州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柳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等事项。
《柳州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是,在全市范围内对《广西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第一批100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其中直接取消审批3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15项、优化准入服务81项,旨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另外,我市要按照自治区的部署,推进市、县两级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成熟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柳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列入救助对象的包括:有康复救助需求且符合条件的0岁至17岁(截至申请康复救助当年度1月1日前未满18周岁);符合以下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即具有我市户籍或持有我市居住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在救助内容和标准方面,《柳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为解决我市贫困地区的残疾儿童因居住地偏远且交通不便等原因放弃康复的问题,有条件的县(区)应对贫困残疾儿童康复产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会议还审议和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