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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市行政审批局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信息来源:柳州日报社 发布日期:2019-08-21 16:28 【字体:

  日报消息(记者谢耘)8月1日起,为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让更多市场主体持营业执照即可经营,市行政审批局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措施,对其涉及的30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改革,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助力。

  据悉,“证照分离”改革,是在全市范围内对《柳州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第一批100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进行改革。市行政审批局梳理事项后整理出30项改革事项,其中包含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3项、优化准入服务的事项27项。

  目前,市行政审批局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分别是“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涉及以上业务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在提交相应材料后只需签署信用承诺就能当场获得先行营业的资格。事后相关许可部门对其进行核查,若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将责令限期整改。这一“先营后核”的做法,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了便利。

  此外,市本级行政审批优化准入服务事项还包含“旅行社设立许可”“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等27项。下一步,我市将做到成熟一批复制推广一批,逐步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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