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简化优化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实施流程
信息来源: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04-20 16:58 【字体:小中大】
近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简化优化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流程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简化优化柳州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实施流程,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出3方面意见:
——简化优化流程
优化施工招标流程。出具工程资金落实承诺书即视为“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表(书)即视为“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取消中标通知书备案。
优化报建备案流程。报建备案办理时限压缩至6个工作日,报建不再作为招标前置条件,招标人仅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完成工程报建备案并将报建表上传至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
推行招标投标资料电子化档案管理。招标人不再提交纸质资料备案,仅需提交PDF版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并提交评标现场视频监控录像和各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备案即可。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在项目进行招标登记时,招标人需提交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招标人廉政承诺书》,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对已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已备案的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按照不少于6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对检查发现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我局将不定期进行通报,并记入诚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