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15-11-27 08:27 【字体:小中大】
市工商局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 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15年以来,我局根据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做好绩效考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对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12条意见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和分析研究,及时梳理出4个方面11条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了《柳州市工商局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在整改过程中,紧密结合工商工作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有效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使各项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整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转变工作观念,优化服务职能,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办事程序。结合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重新制定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图。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在窗口推行了“一岗多职、一人多责”工作机制,以授权审批为前提,对部分简易审批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和“审核合一”制度,严格执行“54321”的办结时限,所有审批事项比法定时限整体提速70%。在各注册登记窗口放置企业注册登记行政指导告知书,利用公告显示屏滚动宣传最新注册登记政策,公布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积极依托地方各大新闻媒体,多角度、多频次地宣传国家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使各类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能尽快的知晓政策。
(二)加强登记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对工作人员职业操守的培训,提高工作的责任感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同时加大业务知识、业务流程以及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间。开展“三证合一”综合业务操作、“三证合一”登记提交材料、内部工作流程等培训,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审批行为,严禁私自增加或减少审批环节或材料规范的行为。
(三)实施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准入门槛。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强化新登记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全面落实落细以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放宽和简化经营场所登记等为重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各项政策。实施“先照后证”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流程,减少和避免重复审查。将审批事项依据、提交材料、办事时限等详细地在办证厅电脑触摸屏、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及纸质宣传单公布出来。
(四)开展服务企业行动,提升服务水平。一是继续深化服务企业“走百访千,扶强助微”行动,走访100家中小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扶持1000家微型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与100家企业签订定点帮扶合作意向书。二是开展好“市场准入畅通”活动,推进登记服务窗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通过“网上登记”、“预约服务”、“企业直通车”、“绿色通道”等措施,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开展“擦亮服务窗口”活动,切实转变服务作风,进一步规范服务设施、改善窗口环境、优化办事流程、提升登记注册服务窗口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在2014年办结的6449件审批事项满意率为100%,窗口的工作得到了办事群众的肯定,2015年一季度,注册分局已收到企业的书面感谢信3封。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年报服务周活动。在柳州晚报刊登《致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封信》,向市场主体印发《一封信》等宣传资料5.5万份;在各大商业广场和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利用 LED显示屏不定时播放年报公告动漫;运用全市出租车LED屏和公交车移动传媒播放宣传年报信息提示250万次。在全市共设立“年报服务指导站”62个,悬挂宣传横幅66条,在服务站内指导8000多户市场主体申报年报,其中2169户市场主体现场进行了年报,有效提高市场主体年报率,受到了普遍好评。主动将“年报服务活动周”延伸为“年报服务活动月”,持续在62个服务指导站内指导、帮助市场主体申报年报。
二、开展“红盾利剑”行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经营行为工作力度
(一)规范抽检,提升效能,加大商品质量抽检力度。自2015年1月份起,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等多家检测机构开展童装、童鞋、儿童玩具、学生护眼灯、电线电缆、铝合金型材、陶瓷砖、胶合板、电动自行车等商品的抽检工作。截止2015年10月26日,在市区范围内,抽检童装、童鞋、电线电缆、铝合金型材和胶合板各20批次、儿童玩具15批次、学生护眼灯、电动自行车各10批次、陶瓷砖30批次,共165批次,其中不合格商品57批次,不合格率为34.5%。立案调查销售不合格商品案件87起,结案51起,罚没款50.62万元,没收电线电缆26卷、电动车8台等一批违法物资。分别在3月份、9月份的柳州日报、南国今报等媒体公示了2014年、2015年上半年抽检的不合格商品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8篇,适时向消费者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进行安全消费。
(二)加强监管,突出重点,建立红盾护农工作长效机制。在“红盾护农”行动中,我局检查农资经营户3816户次,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60件,罚没款23.71万元,查封不合格化肥12吨。一是加强农资监管,规范经营秩序。进行“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经营户完善落实“种子留样备查制度”、“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等制度,重点对融安县116户种子经营户销售的39个品牌的玉米种和46个品牌的稻谷种要求留样备查,对未完善“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的39户经营户依法处罚。二是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严打销售伪劣农资行为。共抽取样品34个批次,其中化肥24个批次,农药10个批次。三是推进信息数据录入工作,落实农资商品追溯制度。录入农资商品质量检测信息118条,农资案件12件,融安县局的4家农资批发企业共录入商品信息117条、进货台帐285条、销货台帐3253条。
(三)严格执法,健全机制,加大成品油专项整治力度。2015年,在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检查成品油经营户125户次,发现不合格柴油1批次,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柴油案件1起,罚没款4万元。在成品油监管工作中做到日常监督与重点管理相结合,日常执法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处理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举报,并对涉及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立即进行核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教育引导,创新宣教,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在全市已创建消费教育基地193家,其中9家是基地示范点。坚持创新宣教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针对老年人、青少年、农村消费者和经营者开展消费引导讲座活动32期,发放宣传资料1.15万份,受教育人数达5100人次。
三、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一)继续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全系统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组织开展各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轮训工作;开展岗位专业技能练兵活动,参加全区系统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培养一大批业务骨干;举办全市工商系统科级领导干部加强领导力建设培训班;组织系统内基层工商所公务员参加全国工商系统网络培训班等,并重点抓好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35班次,培训干部1762人次,有效提高广大干部的履职能力。
(二)组织专项检查,强化正风肃纪。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工作,大力整治“庸、懒、散”行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城区工商局机关、工商分局机关以及各工商所及其工作人员执行“三项制度”、工作纪律、着装规范、内务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下发限时整改通知书,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日常管理,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坚决防止反弹。
(三)大力加强工商文化建设,构建人文环境支撑。深入开展工商文化建设活动,着力打造文化走廊、廉政教育基地、文化活动场所、文化建设网络平台、工商成就展厅、消费维权基地、商标战略成果展示厅、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成果展示、老干部活动中心等9大平台建设。开展书法、绘画、摄影、名言警句等作品评比征集活动,广泛收集历史展示资料等方式,有条不紊做好在全市工商系统营造和谐共建、协调一致、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开展法治工商建设和窗口单位、工商所的规范化建设
(一)组织开展案件评选,提升执法水平。积极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组织开展2014年度“优秀典型案件”评选活动。通过查阅参评案件案卷等方式,经过严格细致的评选,最终从84件案件中评选出“广西广电公司不正当竞争案”等十大优秀典型案件,内容涉及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违法、商标侵权、广告违法、合同违法、网络交易行为违法等类型,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推进行政执法案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执法效能。将设计《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假冒侵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进行了细致甄别,按照规定隐去涉及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制成“信息公开表”,于4月27日通过《柳州日报》向社会公布假冒侵权“黑名单”,进一步推动了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