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家税务局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15-11-27 08:27 【字体:小中大】
市国家税务局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 公众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柳绩办发〔2015〕6号)、《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2015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柳绩办发〔2015〕18号)要求,柳州市国税局高度重视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及时对涉及本单位责任的任务进行了梳理汇总、责任分解、措施制定、督促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度,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国各省的纳税人满意度进行调查,南宁、柳州、桂林三市被抽选代表广西接受调查。调查的结果显示,柳州市纳税人满意度为84.71%,高于全国平均数1.9个百分点,高于第10名的省份1.85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另二个代表—南宁、桂林两市4.76和9.39个百分点。
整改事项一:非公有制经济存在抓大放小的情况,非公有制经济是政府种的庄稼,小的时候不理,大了,肥了就开始收割了。非公有制经济由于自身的不完善,多少都存在点问题,是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引导,而不是放任不管。又加上非公有制经济实力有限,很难从金融部门获得资金支持。所以,具体的建议是有一个获得融资的平台,平衡的获得发展的环境,不能税务局完不成任务就来一查多年的账。以及有良好的人才提供。这样才能做大、做强。为柳州经济发展供献自己的力量。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坚持"公正、平等“的原则服务纳税人,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我市企业的发展;二是依托信息化建设强化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三是保证行政复议等救济途径的畅通,帮助纳税人维护自身的权益。
整改成效:一是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地方出台的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全面落实好中央出台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先后三次组织系统各级单位就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开展了自查和整改,有利促进柳州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据统计,截至2015年10月底,柳州市国税系统非公经济入库税款555408万元,同比增收55824万元,增长11.17%。企业所得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方面:2014年度,我局管辖盈利且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共3338户,同比增加1572户。减免税额945.86万元,同比增加519.26万元。4户企业选择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政策实际受惠面为100%。2015年二季度盈利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政策优惠的2114户企业,同比增加287户,增长15.71%,1户企业选择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受惠面为100%。减免税额486.23万元,同比增加211.75万元,增长77.15%,户均减免税额0.23万元,同比增加0.08万元,增长53.10%。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方面:2015年1月至9月(申报期),全市共有72035户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含零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下同)增值税优惠政策,其中,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纳税人22692户,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纳税人49343户;小微企业共免征增值税1.73亿元,其中,按纳税人类型划分,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1125.33万元,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1.62亿元,小微企业占统计期小规模纳税人比例达85%以上。二是依托信息化手段规范税收执行行为。自行研发和推广应用了“广西国税内控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内控系统对6大类47项涉税审批事项从申请到办结全程实行电子监控,涉税审批事项提前办结率达到97.35%,效率提高67.03%,并通过内控系统向相关岗位和部门发出预警及风险提示88条,实现风险源头防控、纠错提前介入、阻断相关岗位违法违规操作行为203次,从源头上规范税收执行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发生,今年以来内控系统监控到风险事项信息共2586条,累计组织评估、核查纳税户1522次,涉税金额4472.26万元,查补缴库税款136.90万元。三是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先后编制了《柳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指南》和《柳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听证工作指南》,对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听证的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今年以来,由于及时将涉税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没有发生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整改事项二:柳州市城中分税局,要做到大力宣传税法,避免纳税户对政策不懂,去咨询又被刁难。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网络、电台等渠道开展宣传活动,编制税收政策宣传小册子放置于办税服务厅供纳税人取阅。二是依托纳税人学校,加强对纳税人税收政策培训。三是通过网络对外公开纳税咨询电话,确保纳税人咨询方便快捷。四是继续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征求意见日”活动,建立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对征求到意见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电话、信箱、网络等诉求通道畅通,诉求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诉求情况和解决办法有记录、有结果。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网络、电台等渠道开展宣传活动,编制税收政策宣传小册子放置于办税服务厅供纳税人取阅,累计发放各类税收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是依托纳税人学校,加强对纳税人税收政策培训;通过网络对外公开纳税咨询电话“0772-2875160”,确保纳税人咨询方便快捷;四是逢单月15日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每月15日开展“国税服务纳谏日”活动,由局领导轮流到办税服务厅面对面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并征求纳税人对国税部门纳税服务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意见及时与相关部门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保持电话、信箱、网络等诉求通道畅通,确保诉求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五是成立“联户进企”领导小组,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税收征管、政策法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筑牢“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理念,以上门入户的形式开展“联户进企”活动,“一对一、面对面”做好税企沟通和服务企业工作,进一步和谐税企关系,最大程度赢得纳税人的好评。
整改事项三:感觉现在办什么证都是很难的,特别是税务方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拖拖拉拉,爱理不理,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要改变这种工作作风。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落实好纳税服务规范2.0,简化办税流程,严格执行限时办税制度;三是采用明察暗访、运用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办税服务厅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便民办税举措,迅速转变“管、限、卡”等不利于便民办税、不利于征纳和谐的陈旧观念,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整改成效:柳州市鱼峰区国税局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果,结合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国税局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一是及时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个人,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二是加强对税务人员特别是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按照“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更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纳税服务投诉、《纳税服务规范》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及其他不廉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好纳税人正当权益;三是开展“联户进企”活动,将政府部门“招商引资”引进的重大项目企业、重点税源企业,以及近3年被税务稽查处理处罚的企业和申请行政复议未被受理或者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纳税人、涉税投诉举报的纳税人、小微企业、“营改增”企业等,列为重点联系沟通和专题服务的对象,组成四个走访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分别带队逐户实地走访,其他企业以电话走访为主,通过走访,广泛的向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政策辅导,听取纳税人对办税程序、税务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已实地走访重点税源企业、部分“营改增” 企业、涉税投诉举报的纳税人约180户,电话走访纳税人约2530户;四是组织召开鱼峰国税“满意度调查”暨“三严三实”纳税人座谈会,听取纳税人对本单位税务干部工作作风、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廉洁自律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到意见和建议22条,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迅速反馈到责任部门限时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五是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简化审批手续、简化表单填写、简化办税流程,对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实行一次报送、循环使用,及时解决涉税申请和资料报送工作中存在的拖拉问题,全面梳理业务承办范围,实现政策服务、登记办理、发票领用、多元办税、涉税审批、投诉处理等纳税服务效率“六提速”;六是定期在大厅向纳税人发放《纳税人培训需求调查表》,及时了解纳税人对培训的需求,做好统筹安排、组织实施教学计划。截至2015年三季度,通过纳税人学堂举办辅导培训3次,培训纳税人120人次。七是将优化服务确保税户满意列为绩效考评指标,对未及时响应处理纳税人咨询、需求、建议等诉求的,每件扣0.5分;未及时响应处理纳税人投诉的,每件扣1分。
整改事项四:去柳州市税务局办理注销税证要两个月才办好,希望提高工作效率。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落实纳税服务规范2.0,简化办税流程,严格执行限时办税制度;三是采用明察暗访、运用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办税服务厅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便民办税举措,迅速转变“管、限、卡”等不利于便民办税、不利于征纳和谐的陈旧观念,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整改成效:为提高办税效率,我局在全市国税系统全面推行《纳税服务规范》2.0,对各县(区)国税局落实各项规范进行指导督办,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制定方案,全面梳理现有办税流程,对各项办税业务的流转环节、审批权限和办理方式重新审查并简化,大力推进涉税事项前移,将之前管理部门受理的20多项涉税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办理,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为纳税人提供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对内开展办税业务培训,确保政策执行口径、涉税咨询答复、纳税辅导等标准统一,对外公开行政审批清单和办税流程。部分县(区)国税局在《办税服务厅工作标准化操作手册》的基础上,自行组织编写《税收管理员标准化操作手册》和《纳税人办税标准化指南》,使基层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在办事和办税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整改事项五:希望税务局人员态度好一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采用明察暗访、运用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办税服务厅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二是及时正确处理纳税人投诉,对因服务态度不好而受到纳税人投诉的,进行严肃处理;三是继续开展好“政风行风建设征求意见日”活动,建立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对征求到意见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电话、信箱、网络等诉求通道畅通,诉求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诉求情况和解决办法有记录、有结果;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便民办税举措,迅速转变“管、限、卡”等不利于便民办税、不利于征纳和谐的陈旧观念,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整改成效:在全市国税系统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探索和拓展新的便民服务方式,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采用明察暗访、运用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办税服务厅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及时正确处理纳税人投诉,对因服务态度不好而受到纳税人投诉的,进行严肃处理;树立和增强导向意识、服务意识,严格遵守“热情主动、文明礼貌、公开公正、高效快捷”的服务规范,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贴心的办税服务,推行领导值班与导税员共同值班的制度,强化与纳税人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听取纳税人诉求,促进征纳和谐。
整改事项六:工商局和税务局的办事效率低,办证时间慢,工商局、税务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差。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简化办税流程,严格执行限时办税制度;三是采用明察暗访、运用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办税服务厅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便民办税举措,迅速转变“管、限、卡”等不利于便民办税、不利于征纳和谐的陈旧观念,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整改成效:为提高办税效率,在全市国税系统全面推行《纳税服务规范》2.0版,对各县(区)局落实各项规范进行指导督办,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制方案,全面梳理现有办税流程,对各项办税业务的流转环节、审批权限和办理方式重新审查并简化,大力推进涉税事项前移,将之前管理部门受理的20多项涉税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办理,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为纳税人提供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办税时间缩短约50%。为提高服务质量,在全市国税系统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探索和拓展新的便民服务方式,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采用明察暗访、运用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办税服务厅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及时正确处理纳税人投诉,对因服务态度不好而受到纳税人投诉的,进行严肃处理;树立和增强导向意识、服务意识,严格遵守“热情主动、文明礼貌、公开公正、高效快捷”的服务规范,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贴心的办税服务,推行领导值班与导税员共同值班的制度,强化与纳税人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听取纳税人诉求,促进征纳和谐。
整改事项七:希望柳州市税局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好一点,有时看见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聊天,谈自己的衣服、自己的宠物,而办事群众很多人还在排队。
整改措施:一是采用明察暗访、运用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办税服务厅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二是及时正确处理纳税人投诉,对因服务态度不好而受到纳税人投诉的,进行严肃处理;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便民办税举措,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整改成效:一是由办公室、纳税服务科、监察室、人事科等部门人员组成暗访组,检查前不事前通知受检单位,暗访组人员直接对各县(区)国税局人员上下班考勤、纳税服务等情况进行录像取证,并向分管局领导进行反馈,责令限期整改;二是以电话抽查方式,事前拟定涉税事项咨询提纲,然后以纳税人身份拔打各(县)区国税局对外咨询服务电话,查看各单位办税人员是否及时接听电话,解答问题是否准确,先后两次通过内网系统对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三是全面推行《纳税服务规范》2.0版,全面梳理现有办税流程,对各项办税业务的流转环节、审批权限和办理方式重新审查并简化,大力推进涉税事项前移,将之前管理部门受理的20多项涉税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办理,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为纳税人提供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四是将纳税服务质量纳入绩效考评范围,设定标准分值30分,并制定印发了2015年度纳税服务绩效考评评分细则。
整改事项八:税务、工商、社区办事效率要提高,希望把办事流程或程序一次性告知群众。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加大督促力度,促进对纳税人办税“一次性告知”制度落实到位。
整改成效:为提高办税效率,在全市国税局全面推行《纳税服务规范》2.0版,对各县(区)局落实各项规范进行指导督办,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制方案,全面梳理现有办税流程,对各项办税业务的流转环节、审批权限和办理方式重新审查并简化,大力推进涉税事项前移,将之前管理部门受理的20多项涉税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办理,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为纳税人提供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组织各县(区)国税局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税收新政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辅导,及时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办税指南服务,将各单位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服务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监管范围,促进各项便民办税措施落到实处。
整改事项九:希望税务部门能够简化办事流程。工商局和税务局办事更贴近老百姓,希望办营业执照和审批快一些就更好。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税的规定,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制变为备案制,从源头上减少办税事项与流程;二是执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进出口税收、纳税服务的规范化管理,使纳税人更易更快的完成办税流程。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落实权力清单制度,组织系统各级单位全面清理清理税收执法权力事项,及时通过税务公文、对外公告栏、LED显示屏、门户网站等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督促各单位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流程图,坚决不在权力清单之外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自觉接受社会及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二是严格落实简政放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以及《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加强后续管理的意见》(桂国税发〔2015〕108号)的通知要求,及时调整审批清单,共取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等共32项8个子项审批项目,并及时予以公开,要求各级国税部门严格按公开的清单实施税务行政审批,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坚决取消和下放,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三是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和进出口税收三个规范,研发和推广应用了集“网上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规范信息管理系统、征管档案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等“三位一体”的“柳州国税纳税服务规范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以纳税服务规范的要求为统一标准,将纳税人办理的各类事项全部纳入系统运行和管理,实现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信息化建设。自2014年10月1日上线运行以来,通过平台共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16197户次,办理准确率100%,提前办结率54.37%,提速率51.22%,《柳州日报》、《中国税务报》、中央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先后对我局推行纳税服务规范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报道。
整改事项十:税务部门的服务态度不是很好,在待人接物方面比较急,应该要面带微笑,耐心解悉各种事由,这是服务行业最基本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税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二是开展业务、礼仪、思想品德等多方面培训,提高服务技能;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便民办税举措,迅速转变“管、限、卡”等不利于便民办税、不利于征纳和谐的陈旧观念,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整改成效:在全市国税系统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探索和拓展新的便民服务方式,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税务人员行为规范培训,不断提高文明服务的质量,采用明察暗访、运用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办税服务厅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及时正确处理纳税人投诉,对因服务态度不好而受到纳税人投诉的,进行严肃处理;树立和增强导向意识、服务意识,严格遵守“热情主动、文明礼貌、公开公正、高效快捷”的服务规范,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贴心的办税服务,推行领导值班与导税员共同值班的制度,强化与纳税人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听取纳税人诉求,促进征纳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