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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15-11-27 08:27 【字体: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度自治区公众评议反馈问题整改自评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 公众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设区市社会评价工作方案及专项评价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15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的通知》(桂绩办发〔201524号)和《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2015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柳绩办发〔201518号)的部署要求,现将涉及我局2014年度自治区公众评议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情况作小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9项意见中关于“工业企业用地难”。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为保障工业企业用地,每年年初,在充分征求市相关单位、各城区政府、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土地供应计划,严格按照供地计划供应工业用地,以确保工业用地供应满足我市工业发展的用地需求。

(二)工业用地是以公开交易出让方式供应,2014年,我市共推出工业用地43宗,面积283.795公顷,成交39宗,流拍4宗。2015年至今,我市挂牌工业用地66宗,面积270.0085公顷,成交57宗,流拍9宗。20151—10月的挂牌和成交的工业用地宗数已经超过2014年的总数。

(三)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市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市级层面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加强对城区征地拆迁的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每月至少下到城区调研一次,及时协调解决城区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进城区依法依规、迅速有效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积极协调城区政府和业主单位加快拆迁回建地建设工作进度,尽快落实拆迁安置房源,确保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及时协调业主单位积极筹措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确保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从而有效推进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20148月至20158月市本级完成已批项目征地面积8572亩。

二、第175项意见中关于“规划局、国土局办事效率要提高,如村民要建房,拖了几年都没有办好”。

整改措施:

(一)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建房条件的村民,全面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待申请材料齐全,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杜绝超期办件,严格效能问责,树立国土良好形象。如:柳南分局、柳东分局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审批条件的,将审批时限从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鱼峰分局优化办证流程,将地籍调查与公告前置,张贴公示牌及办事流程图。

(二)根据柳政办[2015]88号文件精神下放审批权到城区政府,柳北分局草拟了农村居民申请建房报建流程,待柳北区政府下文后实施新审批流程。

(三)加强学习,提高意识.。认真对照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服务意识教育,不断提升办理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整改成效:

(一)今年来,城中分局在“环江滨水大道”项目工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农村居民申请建房报建流程,通过部门间上下联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民,及时完成回建安置选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报城中区政府审批,提高机构职能效率。

(二)截至201510月,五城区分局对所有符合登记条件且提供资料齐全的申请登记材料均能严格按照公布的时限办结,目前为止没有收到相关方面的投诉。

三、第176项意见关于“希望国土部门在农村征地方面更加公开透明,要保护农民权益,及时发放征地款”。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征地工作管理,所有项目严格按照法定要求规范和履行告知与公开程序;二是督促协调业主单位及时拨付征地补偿款项,并按规定时限及时将补偿款拨付给城区政府。三是主动了解各城区征地补偿款项发放情况,做好监督和抽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征地补偿款及时发到被征地农民手里。

整改成效:

(一)严格履行征地拆迁法定工作程序,及时发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1-10月份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和柳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门户网站发布和采用现场张贴等方式公开《征收土地公告》56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66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8宗。

(二)严格按柳政发〔201072号文件要求落实征地款的预收和预拨制度,并按规定的时限拨付到相关城区,杜绝征地补偿款截留、挪用和拖欠现象发生。1-10月份我办资金拨付工作未出现任何差错。

(三)市征地办坚持每月下到各城区征地拆迁工作一线开展调研工作,全面掌握全市征地拆迁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和事项。

四、第302项意见关于“希望柳州市国土局和住建委能办的事情就尽量快一点。”。

整改措施:

(一)我局对各审批事项的操作规范进行了重新梳理,制定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便民措施》,精简不必要的或者无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条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便民措施。

(二)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窗口服务环境,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整改成效:

市国土资源系统在各项审批环节上效率大幅提升,如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抵押登记、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16个事项在精简材料、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减少群众办事路程方面,涉及减少审批材料40多项,减少内部环节27个。达到审批程序环节优化精简率提高50%以上、审批材料精简规范率提高50%以上、审批时效提高50%以上、群众办事往返路程减少率提高50%以上的目标。

五、第303项意见关于“国土局工作效率不高,如农民对征地提意见,迟迟的得不到回复 ”。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工作人员思想教育,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回复群众意见和诉求。

整改成效:

(一)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征地拆迁纠风反腐工作。上半年市征地办组织全办职工集中学习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关于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柳国土委〔201510号)、《反馈督查组对柳州八项规定执行情况》、《柳州市十一届六次会议》等一系列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及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征地拆迁工作领域的违法违规纠风工作,参与对涉农资金的检查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畅通信访渠道,倾听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理诉求,维护社会稳定。市征地办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引发信访问题的调处化解工作,定期接待上访人员和不定期开展下访活动,对信访人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查清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对话、协商、听证、调处等方法,坚持法、理、情三者交织,三者兼顾,充分考虑了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实际利益,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把征地拆迁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三)由于市征地办措施到位、工作扎实,对来信来访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及时答复、解决,到目前办止,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其中柳南区李芳华、朱新宝两件信访件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得到中央督查组的肯定和表扬。

六、第304项意见关于“房产证土地证办证部门要快一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简化流程,精简材料。对各审批事项的操作规范进行了重新梳理,制定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便民措施》,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抵押登记、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16个事项在精简材料、减少了审批环节、压缩了办理时限,实现了行政审批效率提高50%以上。其中建设用地预审承诺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缩短65%;土地抵押登记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结期限10个工作日缩短50%;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承诺办结期限为8个工作日,比法定的40个工作日缩短80%;土地证遗失补证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结期限20日缩短75%。达到了审批程序环节优化精简率提高50%以上、审批材料精简规范率提高50%以上、审批时效提高50%以上的目标。确保2015年土地证办结时限比2014年有所缩减。

(二)按授权提高审批工作的时间效率。对行政审批科承担的审批事项授权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审批,并报局班子会研究通过了对审批科授权使用有关审批印章,减少了审批环节和在政务大厅、我局之间往返盖章的时间及路程,提高了审批速度。

七、第319项意见关于“建新厂办理消防审批、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流程复杂,原本是一两天就能完成的事情要拖到20个工作日,且收费不合理,例如防雷费用等有些费用不应该收”。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简化流程,精简材料。对各审批事项的操作规范进行了重新梳理,制定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便民措施》,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抵押登记、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16个事项在精简材料、减少了审批环节、压缩了办理时限,实现了行政审批效率提高50%以上。其中建设用地预审承诺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缩短65%;土地抵押登记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结期限10个工作日缩短50%;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承诺办结期限为8个工作日,比法定的40个工作日缩短80%;土地证遗失补证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结期限20日缩短75%。达到了审批程序环节优化精简率提高50%以上、审批材料精简规范率提高50%以上、审批时效提高50%以上的目标。确保2015年土地证办结时限比2014年有所缩减。

(二)按授权提高审批工作的时间效率。对行政审批科承担的审批事项授权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审批,并报局班子会研究通过了对审批科授权使用有关审批印章,减少了审批环节和在政务大厅、我局之间往返盖章的时间及路程,提高了审批速度。

八、第323项意见关于“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时遇到办事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打私人电话,没有好好指导群众怎么填表,服务态度差”。

整改措施:

(一)加强制度管理。我局窗口始终将《市政务中心管理办法》及《服务规范》,与创建“文明单位”“星级部门”有机结合,重点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仪表仪容、文明用语、服务标准等日常行为,打造文明、规范的服务软环境。通过集体学、个人学、工作中学和业余时间学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理论教育培训,树立了窗口工作人员文明服务的工作习惯,在窗口形成用心服务的良好氛围;通过推行不定期岗位轮换制度,使科室工作人员通过岗位轮换,再掌握多方面业务知识成为多面手的同时也缓解了因为长期从事同一种工作而产生的职业倦怠,增强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服务管理。窗口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打造“阳光政务”,依托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在网上公布与政务服务密切有关的内容(便民服务、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实现了信息的综合利用;并将土地登记结果定期放置门户网站,方便办事群众公开查询,为群众搭建了便利、快捷的信息平台。在日常的对外服务工作中,通过深入企业社区现场咨询、问卷调查、政府热线网上答疑等手段,虚心听取办事群众单位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流程、服务手段。确保2015年我局工作人员服务满意率比2014年有所提高。

(三)加强队伍建设。将金牌服务,创先争优,窗口政务服务大提升,争创文明城市等活动有效的与科室日常工作相结合。通过执行延时服务,工作日不间断服务和休息时间特殊情况加班加点服务,满足了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窗口现场申请的办事人的需要,并开展为重病症患者及残障人士提供上门服务业务,甚至克服人员紧张工作量大的困难,中午连班不休息接待工作,并积极协助办事人与银行之间的沟通,展现了良好的国土形象。

整改成效:

截止目前,我局窗口全年共计受理办件七千余宗,保持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规发证,未出现超时办结事项,无办事群众投诉良好成效,并凭借优质的服务获得了办事群众单位的一致好评。

九、第335项意见关于“希望相关部门能进行信息共享。如土地局和房产局共享数据,缩短群众办理时间”。

整改措施: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496号)要求,2014-2017年全区正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建设,根据该《方案》要求,在2017年,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要实现全面运行及信息共享。

整改成效:

目前,我市已着手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建设工作,现已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的职责整合和部分机构设置的相关工作。下一步,在成立统一登记窗口的基础上,按照《方案》要求,我市将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尽早测试,争取按时间节点要求运行该平台,实现房地数据的互通共享,上下联动,降低群众办证时间,提高机构职能效率。并结合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市工信委政务信息云建设逐步实现纵向、横向的信息共享,提高服务效能。

十、第338项意见关于“办土地证要提高工作效率;企业去办证的时候能处理得再公正透明些;办理土地问题有关部门,办事拖延过久,影响农民的工作”。

整改措施:

(一)全面清理本部门现有承办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工作流程,明确行政审批办理环节的主体、要求和部门责任;明确行政审批项目工作时限,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对符合土地登记条件的,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后按工作时限及时办结;对于特殊情况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为群众解决好办证问题。

(三)缩短办理时间。如办理“三房”(100户以内)土地证手续原审批时间为30个工作日,柳南分局现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

(四)优化办证流程,将地籍调查与公告前置,张贴公示牌及办事流程图。

整改成效:

(一)今年来,在全局“一张图”管理系统运行中,城中分局严格规范土地登记工作流程,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对售房单位申请办理分割登记,一次性告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顺利完成了辖区内日益增加的“三房”登记发证工作任务,解决登记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截至201510月,五城区分局对所有符合登记条件且提供资料齐全的申请登记材料均能严格按照公布的时限办结,目前为止没有收到相关方面的投诉。

十一、第342项意见关于“办理税务、国土等事务需要的手续希望办事部门一次性告知”。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简化流程,精简材料。对各审批事项的操作规范进行了重新梳理,制定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便民措施》,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抵押登记、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16个事项在精简材料、减少了审批环节、压缩了办理时限,实现了行政审批效率提高50%以上。其中建设用地预审承诺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缩短65%;土地抵押登记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结期限10个工作日缩短50%;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承诺办结期限为8个工作日,比法定的40个工作日缩短80%;土地证遗失补证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结期限20日缩短75%。达到了审批程序环节优化精简率提高50%以上、审批材料精简规范率提高50%以上、审批时效提高50%以上的目标。

(二)按授权提高审批工作的时间效率。对行政审批科承担的审批事项授权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审批,并报局班子会研究通过了对审批科授权使用有关审批印章,减少了审批环节和在政务大厅、我局之间往返盖章的时间及路程,提高了审批速度。

十二、第343项意见关于“国土和城建办事很拖拉,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报告打了半年上去都没有回应”

整改措施:

(一)我局对各审批事项的操作规范进行了重新梳理,制定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便民措施》,精简不必要的或者无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条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便民措施。

(二)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窗口服务环境,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整改成效:

市国土资源系统在各项审批环节上效率大幅提升,如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抵押登记、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16个事项在精简材料、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减少群众办事路程方面,涉及减少审批材料40多项,减少内部环节27个。达到审批程序环节优化精简率提高50%以上、审批材料精简规范率提高50%以上、审批时效提高50%以上、群众办事往返路程减少率提高50%以上的目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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