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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新广局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15-11-27 08:27 【字体: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局2014年度自治区 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公众评议反馈意见建议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包括以下几点,“对偏远的农村多增加一些文化、体育方面的设施。”“修建村里面没有的老人活动中心、篮球场、活动基本设施。”“希望政府部门加大对农村的山塘水库、水渠水沟和文化体育公共设施的建设。”“希望柳州市政府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投入。”“办证希望能一次性办理完毕,柳州市文化局、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柳州市工商局办理有关业务比繁琐。”其中根据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方面的建议,二是行政审批方面的建议。

首先在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这方面,一是我们加强了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加快落实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一个篮球场、一栋综合楼、一个戏台,一支篮球队,一支文艺队),以满足广大基层群众对文化娱乐设施的需求。二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完成“鱼峰歌圩”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验收。

  1. 加强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2015年新增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84个,专项建设资金达1680万元。其中柳江县9个,柳城县25个,鹿寨县17个,融安县4个,融水县17个,三江县2个,柳北区4个,柳南区5个,柳东新区1个。截至1023日,全市累计完成投资额864万元。

(一)夯实基层,做好项目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前期选取条件较为成熟的建设点上报自治区文化厅审批。同时,对拟建项目点再次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及时调整,并指导各县区对确定可以进行施工的建设点开展项目立项、报建、图纸设计、招投标等工作。

(二)高度重视,重点督查、及时跟进完成情况。我局于年初制定文化系统目标考评细则,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列入重点考评项目,明确落实建设责任。吸取往年教训,今年的建设工作尽早开展。3月,我局下发《关于做好柳州市2015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区根据任务指标落实建设任务,确保项目在年底前完工。

截止10月底,我局共开展督查3次,配合自治区联席会议和文化厅督查2次,小范围不定期抽查4次。5月中旬,我局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开工。7月,配合自治区文化厅开展一次前期督查,指导各县区解决前期准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9月,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我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赴各县区开展全面督查,切实掌握各建设点真实进度情况,对于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多次现场查看,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目前各县区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柳城县由局班子成员分别挂钩项目点,对项目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管。柳南区与项目所在乡镇(村)签订了建设责任书,明确建设责任。

资金落实方面,自治区于20154月下达专项建设资金1680万元(每个建设点20万元),至20158月底自治区下达资金已基本到位。截至1023日,地方配套资金已到位750万元,全市累计完成投资额864万元。建设情况方面,截止1023日,篮球场已开工66个,开工率78.57%,其中场地平整41个,场地硬化11个,竣工14个,竣工率20.23%;戏台在建51,已竣工13个,竣工率15.48%;综合楼已开工83个,开工率98.8%,其中其中基础施工17个,主体施工36个,内外装修19个,竣工11个,竣工率13.29%。年底能够保证完工。

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成第二批示范项目、“鱼峰歌圩”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验收,并积极开展第三批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一)重点推进“鱼峰歌圩”示范项目创建工作。310-12日,全区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会上汇报了“鱼峰歌圩”项目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目前,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已完成95%,在2015年验收期内,鱼峰区将稳步落实5个街道文化站、33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使街道文化阵地完成率达100%,社区文化阵地完成率超过60%,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区的“基层文化服务网格化”的机制、制度和格局,重点落实 “八个一”文化工程,完成《柳州“鱼峰歌圩”——建立以群众为中心的工作机制研究》。420日,自治区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处长沈国明一行实地察看了鱼峰区文化馆新馆选址地,同时对柳南区创建申报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目前已成立“鱼峰歌圩”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定期召开文化专家研讨会,提升歌圩文化内涵;举办“鱼峰歌圩”系列文艺演出活动,展示歌圩文化品牌魅力;深化“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成果,推动民俗文化传承基地的建设,开展校本课程研发与授课,落实民俗文化传承;切实梳理创建工作成效,完成示范项目创建汇报片。

(二)积极开展第三批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由我局和柳南区政府联合申报的“为老工业区特殊人群提供公共文化均等服务的实践与探索”项目,528日赴北京参加评审答辩,并获评审组全票同意通过,获得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资格。8月起,分管领导带领业务科室与柳南区密切联系,落实示范项目创建时间安排,逐步开展落实各项创建工作。9月,我局函商柳南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开展第三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以上两点可以说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效推力,以国家层面的力量来发展我市公共文化,让文化建设更有效地服务群众。

其次,关于审批业务(办证)方面,按照国家规定,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全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手续,无一例超时办件情况。

三、 依据国家规定提高审批效率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审批业务。一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区文化厅文件要求办理审批业务。2014年全年没有超时办理件出现。2014年年终办证大厅考核我局办理业务时间结果为全部按时完成。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网吧的审批事项受理办结时限为20天。

2006年至今开展行政审批改革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文化厅文件精神及柳州市政务中心要求,结合多次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提速工作。将审批事项时限由原来的20天压缩至现在的5天,大大的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

在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过程中,因需要其他部门的前置审批,就会增加办证的过程及时间。网吧业态涉及公安、消防及房屋房产管理部门,如果未通过公安消防、公安网监部门的审批,按规定不允许发放许可证。业主在办理网吧事项过程中,因对有关部门的政策不了解,不能一次性提供合法的有效材料,从而增加了办证需要花费的时间。网吧业主往往容易误解为文化部门办证时间长。实际上,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我局都会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最快一日内可办结。同时,市政务中心为了规范行政审批工作,也对我局的工作予以监督和检查。多年来,我局没有出现过一次延迟、延误的审批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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