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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15-11-27 08:27 【字体:

三江县2014年设区市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整改问题

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非公企业商业秘密,技术创新成果、合法权益受侵犯,部分执法机关涉企案件中掺杂人为等因素,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企业难享公平公正待遇;建议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培训及管理,严格规范司法程序,保障涉企案件的公平公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进一步推进我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第9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结合司法审判工作,以民三庭知识产权案件合议庭为依托,重点加强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的保护力度,先后到柳东区、柳南区河西工业园与非公企业召开座谈会,开展法律宣传,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通过举办组织庭审旁听等方式,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库的作用,为公平、公正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夯实基础,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2015年至今,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7件,结案52件,结案率77.61%,其中审限内结案率100%

(一)完善审判机制,提升司法水平。

通过规范庭审程序,平等听取包括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在内的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依法全面审查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结合今年来人员流动性较强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合议庭人员组成,以老带新的结构。扩大知识产权专家库的人员范围,与柳州市摄影家协会就选任图片领域专家进入专家库事宜进行协商后,吸纳了图片领域专家进入我院知识产权专家库;同时,启用专家库参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采纳专家意见成功调解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并取得良好效果 。

坚持“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既适当降低商业维权案件的判赔额,重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又切实加大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的判赔力度,以维护市场秩序。例如对于KTV侵犯作品复制权、放映权纠纷案件,我院在查明是否侵权的基础上,根据侵权程度以及行业特点,适当降低赔偿标准,以保护行业经营积极性;而对于网络侵权的泛滥,我院则加大判赔力度,保护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以维护合法的网络秩序。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库的作用、弥补所聘请专家学科技术领域专业知识强而法律专业知识较弱的缺陷,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知识产权技术咨询专家库专家的法律知识,切实发挥技术咨询专家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积极作用。20151月,我院民三庭邀请柳州中院知识产权案件技术咨询专家库的六名技术专家旁听了原告桂林市啄木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被告桂林懿可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 ,通过旁听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过程,技术专家们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也有利于自身在日常的工作中更加注重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积累融合,以便日后更加顺利地参与到具体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

(二)延伸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服务非公企业。

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结合可能影响科技和产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我院组织部分有需求的企业旁听庭审或向其提供法律指导,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意识,不断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提升行业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

2015925日,我院依托柳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柳州商会之窗》,向全市非公企业发布两个商业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例,以指导非公企业依法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20153月,我院民三庭在柳东新区研发中心组织召开服务企业座谈会,就企业用工、合同规范等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并对企业知识产权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 ;另我院民三庭按计划于201511月下旬,到柳南区河西工业园就非公企业运营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宣传和案例分析。

我院认真调查研究了涉非公企业类型纠纷产生的根源性的问题,对柳州市螺蛳粉餐饮行业现状及柳州市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完成特许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调研工作 。

(三)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我院充分发挥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作用,向包括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在内的社会公众依法公开审判活动,2015年至今,我院依法公开审理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共27件。

我院按要求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加强裁判文书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理论的认证,增强各类所有制主体对其行为及法律后果的可预测性。2015年至今,我院依法通过国际互联网向社会公开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共23份,公开率为100%

我院以具体典型案件为例,于20154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向社会通报2012年来柳州市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公布我院审理的广西首例侵害发现权纠纷案件、首例涉及网

络搜索引擎关键词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首例涉外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三个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民众对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的认识。

(四)提出司法建议,加大保护力度。

通过召开座谈会、到行业协会、非公企业调研等形式,加强与知识产权局、工商局、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就非公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加大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力度,为企业激发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15年来,我院在完成柳州市螺蛳粉餐饮行业特许经营模式的调研工作基础上,实现调研成果的转化,向柳州市工商局、柳州市商务委员会、柳州市螺蛳粉协会提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司法建议 。

二、关于“公检法部门希望可以把案子的进展情况明确告知老百姓”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我院紧紧围绕“六公开”,搭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阳光司法,已完成立案、庭审、执行、文书、审务等信息公开工作,使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案件进展,监督法院工作,有力地促进审判执行工作。

(一)推进案件信息公开。

我院对广西阳光司法网中本院栏目的原有基础功能进行了完善,全面公开立案、排期开庭、合议、送达等九个关键节点审判流程各项信息。全市各基层法院也根据要求全面公开审判流程各项信息。当事人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可凭密码从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获取以下审判流程节点信息期等立案信息;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姓名、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的姓名、办公电话;送达、管辖权处理、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情况;庭审时间、审理期限、审限变更、诉讼程序变更、回避事项、结案、上(抗)诉等。继续完善司法公开短信平台,通过短信形式向当事人发送开庭信息、案件送达信息。搭建司法公开短信平台,向诉讼参与人推送案件流程节点公开信息,诉讼参与人还能对收到的短信进行回复,回复内容自动回传到我市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系统中的卷内文书内,实现人民法院与社会公众“点对点”的沟通互动。目前。已实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节点适时自动发送。同时建立了手机APP客户端,通过新的司法公开平台及时展现案件审理进度,当事人登陆手机APP客户端可以直接查询案件信息、文书公开信息、执行公开信息。

(二)推进庭审公开。

依照法律规定,对应当公开审理的诉讼案件一律公开审理。我院还通过电子公告屏、法院网站等载体及时公告庭审案件的案号、案由、合议庭成员等信息。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依法公开宣告判决。按照规定应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优化音视频记录、多媒体证据展示、文字记录、直播点播等功能,提高庭审透明度。逐步实现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数据形式集中存放、按期备份,并供公众、媒体和当事人申请查阅。创新庭审公开方式,通过微博进行庭审直播,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微博庭审直播198次,让人民群众通过网络看到直播现场。同时,柳州市两级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代表旁听庭审共11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推进执行公开。

健全完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依法向当事人公开案件当事人情况、被执行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执行异议信息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人阶段的听证信息等。通过法院网站、报纸等载体公开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条件、程序,向社会公布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名单。案件执行中委托评估、拍卖的,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开评估、拍卖的过程和结果。通过阳光司法网等媒体公布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等信息。与此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现场监督和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共5次,相关新闻媒体也对此进行了报道。

(四)推进文书公开。

制定裁判文书上网制度,指定审管办负责文书上网公布、管理等工作。指定专门机构及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上网公布的文书数量、质量和信息安全等问题。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除按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其余的裁判文书全部在阳光司法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开。截止2015920日,全市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29606份,其中,柳州市中院文书上网数量为6842件,排名全区第一。

(五)推进审务公开。

我院每周及时更新法院官方网站、阳光司法网,积极运用官方微博、微信交流互动。同时,还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形成新闻发布常态化工作机制,截止11月,我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1次,内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各个方面。各基层法院还设立有组织、有引导、有宣讲的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开放日内容主要为参观立案信访大厅、院史陈列室、法院文化展、审判法庭以及旁听庭审等,这项活动在今年已经开展超过10次。为了充分听取、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特邀监督员、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社会各界对法院司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法院在当地法院开展“阳光评议”活动1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参加“阳光评议”,不断完善创新阳光司法工作机制。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常态化管理,以视频、图文等形式让社会公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现在,我院官方微博每周更新不少于15次,微博粉丝数量达到4万余人。柳州两级法院利用官方微博对重大活动进行直播47次,官方微信信息总数在60期以上,发布内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

今后,全市法院将继续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为重点,继续推进阳光司法工作,对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现状、存在问题、改进方向和意见进行深入调研,为搭建规范、高效且富有柳州特色的裁判文书、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夯实基础,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工作,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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