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第17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信息来源: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5-04 19:35 【字体:小中大】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GX202104260043 | 柳州市双回车船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经营,现场油污满地,危险废物记录缺失,随意出售废旧汽车蓄电池、废机油、废旧汽车尾气净化剂、废制冷剂等危险废物。 | 柳南区 | 土壤 | 经调查,举报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对双回拆解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适逢下雨,双回拆解公司未进行拆解作业,现场检查发现,整个拆解区域内仅有发动机拆解工序按规范搭建了拆解作业区,其他拆解工序未按规范搭建密封或半密封的拆解作业区,拆解区域内存在油污经雨水冲刷,形成油污漫流的现象,雨水和油污经地面合流后进入三级沉淀池,再经油水分离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雨水排入市政管网;废油收集至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暂存,现场未发现油污排出厂界外的现象。 经调查核实,双回拆解公司按要求进行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管理计划备案,建立有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并按危险废物种类进行分类记录,现场贮存有废矿物油0.57吨、废电路板0.38吨、废铅蓄电池14.6吨、尾气催化剂0.31吨,废制冷剂贮存在气罐中。双回拆解公司与持有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铅蓄电池、尾气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单位签订有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危险废物转移办理有转移联单。经统计,该公司自2019年6月起至2021年4月止,共转移危险废物88.292吨。现场检查未发现有随意出售废旧汽车蓄电池、废机油、废旧汽车尾气净化剂、废制冷剂等危险废物的情况。 信访举报中的“柳州市双回车船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经营,危险废物记录缺失,随意出售废旧汽车蓄电池、废机油、废旧汽车尾气净化剂、废制冷剂等危险废物”不属实,信访举报中的“现场油污满地”属实。 | 部分属实 |
经调查,双回拆解公司存在的露天拆解以及拆解区域内存在油污经雨水冲刷形成雨水与油污合流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柳环责改字〔2021〕110号),责令双回拆解公司限期改正以上违法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X2GX202104260053 | 融安县友泰建材有限公司十九洞采石场项目未按环评报告书总平规划进行建设,环境保护设施不全,粉尘污染严重,雨水将石场石渣冲刷堵塞唯一的排水通道地下河,造成雨水淹没耕地。投诉人曾向政府及环保等部门投诉,没有得到解决结果,却答复已经处理。 | 融安县 | 大气,生态 | 经核实,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一)经核对企业采石场环评报告书总平面图,设计破碎厂房位于矿区开采范围外南面山坡建设封闭式厂房(钢结构),设置两条破碎生产线,企业只建成一条破碎生产线,位于设计矿山对外运输道路旁,与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不符,项目建设地点发生重大变化。 (二)检查发现,已建成的破碎生产线存在扬尘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问题:密闭措施不到位,生产当日破碎间和运输带存在多处破损致使扬尘外溢,堆矿场地仅建设西面高围挡,未实施封闭。 (三)融安县水利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采石场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已建成的雨水沟内存在砂石淤积,同时有砂石冲入周边果地、水沟的情况。由于为地下溶洞,暂无法核实是否有碎石堵塞,目前浮石镇政府正在核实采石场建设前该处果园是否存在大雨天气排水不畅导致内涝的情况。 | 基本 属实 | (一)对于该采石场已建成破碎生产线与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不符,项目破碎生产线建设地点发生重大变化,未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针对该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融安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30日向采石场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采石场立即停止已建成破碎生产线的建设,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在审批部门重新审核批复前,已建成的破碎生产线不得擅自投入生产。目前该采石场已根据决定书要求停止已建成破碎生产线的建设及生产。 (二)融安县水利局向采石场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责令采石场加强水土保持措施,限期于2021年6月27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以及水土保持设施设施自主验收。 (三)目前采石场正在根据果农要求清理冲入水沟和果地的砂石,融安县对于十九洞采石场周边农田大雨内涝问题将进一步核实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D2GX202104260029 | 1.春风路16号温馨家园2栋2单元2楼住户私自利用公共区域种植植物,种植过程中进行施肥、杀虫,产生的异味影响楼上居民生活;2.春风路16号温馨家园2栋2单元5楼住户空调外机安装位置不合理,排风口直对着4楼住户,导致楼下住户无法入睡。 | 城中区 | 大气,噪声 | 举报反映的“公共区域”即春风路16号温馨家园2栋2单元2楼平台面积约200平方米,位于2楼住户阳台,进入该平台需要从二楼业主屋内穿过,致物业没有对其进行统一管理规划。2018年5月,2楼住户自入住后就对绿地进行硬化铺地转,后续改造成私家花园和种植蔬菜,住户在种植过程中视情况需要进行施肥、杀虫,会产生的异味;经现场核实并未发现因为施肥、杀虫产生的异味。 2.举报反映5楼空调外机排放至4楼问题,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空调外机安装情况,发现空调外机排风口并未直接对着4楼住户。被举报人表示近期气候舒适,已有两三个月没有启动外机位于厨房外的空调。 | 部分属实 | 物业项目经理将小区24小时巡查维保人员联系方式给予被举报人相邻业主,相邻业主在今后发现异味问题,及时告知维保人员,物业员工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摸清问题源头。 物业公司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温馨家园小区管理规定对2楼业主占用公共区域问题进行处理。本次现场调查时,由于涉事业主未在现场,物业工作人员将《整改通知书》张贴至涉事业主家门口,今后物业将积极与种植花草业主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 已办结 | 无 |
4 | X2GX202104260022 | 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7号东南方向136米处的东堤游园有一个芦笙乐团,每天晚上20:00-22:00排练演奏,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生活。曾向相关部门反映,希望督促解决该问题。 | 城中区 | 噪声 | 4月28日晚上20:30,柳东派出所民警前往现场开调查核实情况,发现有两个芦笙爱好者在现场排练演奏,经民警了解,该两名芦笙爱好者不定期晚上8点至10点在此处进行排练演奏。经了解,偶有芦笙乐队在此演奏表演,晚上10点之后,基本没有芦笙演奏现象发生。 | 部分属实 | 城中区柳东派出所对该事情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与芦笙爱好者协调沟通解释工作,严禁夜间22点之后开展相关的娱乐演奏活动。二是记录芦笙排练演奏者相关身份证信息,引导演奏者寻找其它远离居民的位置进行芦笙表演演奏。三是加强此处的治安问题巡逻工作,坚决制止大喇叭娱乐活动行为。 | 已办结 | 无 |
5 | D2GX202104260027 | 1.柳州市城中区华展华园4栋与20 栋之间的平地,每天六点左右,有运输垃圾的车辆,进行垃圾清运,大约持续一小时以上,产生严重的噪音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作息。2.柳州市城中区华展华园附近有一家柳州烟草厂,生产卷烟排出的废气在南风天会吹向居民区,影响到周边群众生活。 | 城中区 | 噪声,大气 | 1.城中区环卫所于4月28日上午前往该小区进行现场核实,期间环卫工人操控挂桶式的大型环卫作业车对4栋和20栋之间处置点上的待清运的垃圾桶进行勾桶清运作业,全程用时37分钟。环卫作业车离开华展华园小区后继续按预定行进路线沿途进入周边其它小区内收运垃圾,环卫作业车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该小区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2.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28日、4月29日,对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卷烟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烟草异味的制丝工房、膨胀烟丝工房、香糖料调配站等均为密闭厂房,配套有相应的治理设施,治理设施均在运行中,现场查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台账、在线监控数据等,未发现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行为;检查时在厂房内部有少量烟草异味,在厂界处异味不明显。 | 基本属实 | 一、对于华展华园小区生活垃圾清运问题,城中区环卫所与该小区物业进行沟通磋商,现场重新选垃圾处置点,已将4栋和20栋之间平地的垃圾清运点移到小区南门外路边,环卫垃圾车在小区外进行勾桶作业,作业结束之后,由物业保洁员将垃圾桶归位。 二、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于4月29日对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卷烟厂的有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要求企业落实主体环保责任,加强全过程异味管理,落实排污许可要求,进一步减少异味扰民影响。 | 已办结 | 无 |
6 | X2GX202104260021 | 广西循环经济协会关于广西报废机动车及废旧家电非法拆解进行调研报告:广西普遍存在报废机动车和废旧家电非法拆解情况,该行为有严重环境污染隐患,影响市场竞争公平性。私拆场所没有设立在工业园,建设在偏远农村,难以监管和执法。如柳州市柳江区柳江大道平地村39号附近回收点涉嫌非法拆解废旧家电。 | 柳江区 | 其他污染 |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现场检查发现,该废旧家电拆解点正在营业。现场搭建有两个钢架棚,占地面积约15亩,地类为建设用地,且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该公司主要从事废旧家电拆解销售,无用地审批手续,无环评审批及环保验收、排污许可手续,无相关污染处理设施,未取得资质认证,未能出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等相关证明。现场露天堆放有大量拆解过的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物品。该单位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 | 属实 | 柳江区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江自然责改字〔2021〕20号),要求当事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违法用地上的建筑及附属设施。 柳江区城管执法局针对没有用地批准手续,涉嫌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为,将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及附属设施。 柳江生态环境局对广西东霞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柳江分公司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和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旧家电拆解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督促立行立改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18年“回头看”督察回访不满意信访件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7 | D4500002018002391 | 滨江东路垃圾中转站垃圾车噪音扰民,清洗垃圾车时污水横流,异味浓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要求搬迁该垃圾场。 回访情况:不满意。噪音扰民问题还是存在。 | 城中区 | 噪声,大气 | 经调查核实,目前整个城中半岛仅有三座垃圾转运站(红光桥、弯塘路、滨江东路),每日的垃圾量为96吨左右,红光桥底转运站承担50%,弯塘路转运15%,滨江东路转运站承担35%,每日的垃圾必须日产日清。滨江东中转站辐射周边近3万户住户,100多间店铺、10多个单位,2个大型农贸市场(青云菜市、东门菜市),产生的垃圾量为40吨左右。该转运站采用平台式垃圾车直接车体压缩装运,环卫作业车属于大型机器设备,收集转运过程车体压缩须发动车辆才能收压垃圾,在压缩作业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工作噪声。 对该垃圾转运站也曾开展升级改造调研,由于该转运站场地受限,长度过短,转运站作业面长度为6.7米,环卫车车身箱体长5.8米,加上箱斗近1米的距离,已经没有拓展的空间。近年来一直与相关厂家沟通协调查找适合的设备,但至今仍未有适配设施装配。目前该转运站由于场地受限,无法进行相关升级改造。且整个城中半岛无规划用地建设转运站。为了及时转运周边小区产生的垃圾,此处中转站不能搬迁。 | 部分属实 |
1.城中区环卫所对该中转站下达了《城中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滨江东路垃圾中转站环境卫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中转站管理员在工作期间加强对该转运站的卫生管理,做好转运站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 2.市城管执法局督促城中环卫所加强对该中转站卫生管理,要求收集垃圾的三轮车,全部安装漏斗及装置容器,严格要求垃圾倒排时间,调整为每天下午15:00-18:00。 3.针对中转站转运处理垃圾臭味异味重的问题,拟在中转站顶部安装3-4个喷淋除臭装置,同时购买杀菌消毒除臭剂,减少异味臭味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4.公园街道及相关社区积极开展走访回访活动,收集该中转站附近居民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区政府相关部门,同时将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告知群众,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5.市环卫所将协调相关部门,对红光桥底设施设备如何升级改造进行协调,合理规划,安排垃圾转运分流,尽量减少滨江东路转运站转运垃圾运站的压力。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D4500002018002561 | 南亚名邸小区1楼以及负一楼商铺未设有专用油烟管道,随意安装油烟管道并进行随意排烟,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已向鱼峰区环保局反映过,但是该环保局回复无法处理。 | 鱼峰区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南亚名邸29栋负一层及一层商铺配备有专用烟道,但由于距离居民楼较近,还是会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人反映的商铺位于柳州市文昌路3号南亚名邸29栋负一层及一层。正在营业的产生油烟的餐饮店共9家。 鱼峰区4月27日组织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麒麟街道、南亚社区、柳州市尚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有关同志到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核实柳州市文昌路3号南亚名邸29栋负一层及一层商铺配备有专用烟道,9家餐饮店产生的油烟均经收集后排入专用烟道,现场检查未发现随意排烟现象。关于举报人反映的“南亚名邸小区1楼以及负一楼商铺未设有专用油烟管道,随意安装油烟管道并进行随意排烟”的情况不属实。 现场检查时,6家餐饮店均配套有油烟收集、净化设备,检查时油烟收集净化设备正在运行,1家但烟净化设备故障,2家只有收集设备但无净化设备。 | 不属实 | 责令整改。 一是对净化设备损坏、未配套油烟净化设务的3家餐饮店,市鱼峰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29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于15日内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同时约谈这3家餐饮店负责人,要求落实主体环保责任,立行立改; 二是要求已配备油烟收集净化设备的9家饮食店,做好油烟收集净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三是市鱼峰生态环境局拟对该9家餐饮店油烟废气进行监测,届时再根据监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若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