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第18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信息来源: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5-05 19:15 【字体:小中大】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GX202104270069 | 洛满镇福塘村动江屯山林、农田未征得村民同意,出租给熊某开采山石,毁林毁地,破坏生态环境。其还在农田里开挖鱼塘,面积约十多亩。 | 柳南区 | 生态 | 举报件反映的动江屯山林、农田,位于柳南区洛满镇福塘村,实为沙江屯。该处属于“美丽柳州”乡村建设综合示范村项目。经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方根据设计要求在此区域内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需要破碎部分山石。破碎山石的区域位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破碎出来的石料用于项目建设,未发现出售石料的情况。开采土砂石点位于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且土砂石主要用于本工程建设。反映的鱼塘位于210省道北林路口处,此处之前就是鱼塘,并不是新开挖,只是清淤和挖深,筑好护栏。举报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柳南区政府将督促洛满镇有关部门加强该项目建设的监督,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严禁出现违规开采山石、乱挖鱼塘等行为。 | 已办结 | 无 |
2 | X2GX202104270074 | 投诉鹿寨县生态环境局不作为:1.对鹿寨辖区内的所有机制砂加工场监管不力,在县城区内的响水铁矿的宿舍区内有机制砂噪声扰民视而不管。2.对鹿寨镇二兴、长冲屯附近的砂石加工厂夜间生产不管。3.对寨沙镇教化村沥青加工点放任不管。4.城区内洛清春晓小区附近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洛清江,不予监管。 | 鹿寨县 | 水,噪声 | 问题1:1.经查,八方、和兴、胜义、鼎新、青砂共5家砂场已停产。忠勇、阳泰、祥泰、龙记、东发、鹿丰、桂兴、新鑫(威联)、璟泰、昶旭、洛子、拓为、和兴顺、耀德14家砂场已停机,此14家砂场均建有废水沉淀池,检查现场无废水外排。2019年至2021年4月27日,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对上述停机的14家砂场及鹿寨县鹿铁建材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共计18份。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昶旭、拓为砂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2份,罚款金额总计64607元。2.鹿寨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分别于4月27日、28日到鹿寨县鹿铁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现场该公司处于停机状态,无生产噪声,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该公司建筑用石加工项目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当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问题2:1.投诉人反映的砂石加工厂分别为位于鹿寨镇二坪屯附近的鹿寨县昶旭投资有限公司和位于长冲屯附近的鹿寨县拓为投资有限公司。2.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0月24日、2021年1月4日分别对鹿寨县昶旭投资有限公司、鹿寨县拓为投资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改正违法行为;柳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4月15日、2021年3月23日分别对鹿寨县昶旭投资有限公司、鹿寨县拓为投资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处罚33600元和31007元。3.鹿寨县拓为投资有限公司、鹿寨县昶旭投资有限公司均于2021年1月初停产至今,期间不存在夜间生产的情况。 问题3:1.投诉人反映的寨沙镇教化村沥青加工点于2014年取得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沥青储存及销售。但上述营业执照已于2019年11月12日被注销,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及涉路许可手续。2.该厂2014年9月开始建设,2014年11月份建成并投入运行,2020年10月停机至今,现存有沥青约20吨。3.2021年4月29日,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鹿寨县交通运输局对该厂所有人陈新贵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问题4:1.城区内洛清春晓小区附近污水排入原因一是县城自来水厂每天反冲洗水池的时间约为0.5小时,排放水量为2000吨(该水只是含泥量大,COD和氨氮并不超标),且为边冲洗边排放,因红砖厂提升泵站的潜水泵无法在短时间内全部抽至主管网,故存在溢流排入洛清江现象。二是桂中市场-矮岭三巷-铁路片区的雨水和污水未进行分流,上游汇水面较大,下雨时存在排入洛清江的情况。2.经查,晴天该入河口除县城自来水厂固定排放的冲洗水池废水外基本无生活污水排入河流,水质外观正常。雨天则存在雨污混入洛清江的隐患。3.从2020年5月至今,鹿寨生态环境根据职责对洛清春晓小区附近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洛清江问题进行多次排查,及时与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并推进工作的开展。 | 不属实 | 1. 鉴于鹿寨县鹿铁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石加工项目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27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砂场及鹿铁建材公司均未开机,正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2. 针对调查发现的鹿寨县昶旭投资有限公司未验先投违法行为,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28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在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生产。鹿寨县昶旭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将环评审批材料上报市审批局。鹿寨县拓为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已编制环评报告表,计划5月6日上报市审批局。 3. 2021年4月29日,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鹿寨县交通运输局对鹿寨县寨沙镇原“鹿寨县金贵沥青厂”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厂在须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不得投入生产。要求该厂于2021年5月10日前自行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修建地面建筑物,且在拆除过程中,不得污染周围环境、损坏公路、公路附属设施。 4.一是鹿寨县住建局已于2021年4月11日发通知给县城自来水厂,要求其冲洗水池的废水经沉淀分离后再排放,减少泥沙进入环境。二是县政府投资1.97亿元实施鹿寨县污水管网“三年行动”计划,该项目将提至两年内完工建成、投入使用。项目将完善包括桂中市场的污水在内的城区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在矮岭三巷-铁路片区新建污水管网,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逐步实现县城建成区雨污分流,建成后将现有的雨污混合排口调整为雨水排水口。 | 已办结 | 无 |
3 | X2GX202104270124 | 柳州永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偷排废水,生产过程中乱扔废物,没有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登记危险废物,公司监测平台也只是做样子。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 柳城县 | 土壤,水 | 1.2019年8月,该公司公司员工用水冲洗容器桶残留的废溶液,洗涤废水外排最终进入北基河。柳城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采取应急措施,截留雨水沟。并对该企业向水体排放清洗容器桶洗涤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金额为8万元。 2.该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危险废物,贮存在专用的库房内,建立有台账记录,库存量与台账数量一致。在对该企业日常监管中,未发现该企业存在乱丢弃废物的现象。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公司接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3.该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在“广西固废监督审批管理系统”上申报,未有漏报项。该公司采样平台可满足采样需求。 4.生态环境部门已将该公司作为重点源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并纳入“双随机”抽查。生态环境部门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对外排废气开展监测,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经自治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核查组现场考核,该企业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合格。 经查,该企业2017年建成投产至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前,柳城生态环境局未接到过群众直接投诉该企业的环境问题。 | 部分属实 | 柳州永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及转移联单制度要求,如实申报危险废物数量,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避免环境安全事件的发生。 | 已办结 | 无 |
4 | D2GX202104270061 | 进德镇三千村的一家禽类交易市场,建设在三千村都乐河边,没有经过污水处理,直接将禽畜粪便污水以及宰杀血水随意排放到河对面的临江稻田坑里,导致河流污染,河面悬浮漂浮物,河流发臭。汛期,这些废水会流入河流,污染水源。该村没有自来水源,生活用水通过水井取水,现在河流污染已经导致水井水质发臭。 | 柳江区 | 水 | 群众反映的“进德镇三千村的一家禽类交易市场”是柳江区进德镇三千村屯伦屯的三千综合市场,主要从事鸡鸭家禽活禽销售及宰杀。该市场经营过程中宰杀鸡鸭及冲洗地面等产生的废水,经跨河排水渠排入河对岸三级沉淀池内,然后依次排入坑塘—种植芭蕉的耕地—鱼塘内,坑塘、鱼塘内部未采取硬化等防渗漏处理,鱼塘内的水不外排。柳江生态环境局委托广西益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该市场三级沉淀池外废水进行现场采样监测。 该市场附近河流是都乐河三千段河流,现场未发现生产废水直排入河的行为。该河段水面基本被水葫芦覆盖,河道内河水较为清澈,无异味。现场查看,村民井水水质感官性状良好,无异色、无异味或异臭,水体清洁干净,柳江区卫生健康局对周边3户村民井水进行抽样采水检测。 | 部分属实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柳江区继续加强对该市场的监督管理,责令市场方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严禁未经处理达标的废水排入外环境。待村民井水水质检测报告和市场外排废水监测报告出具后,柳江区将积极协调各部门做好的跟踪和整改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X2GX202104270073 | 投诉人反映几年前,有个外地老板在流山镇广荣村三燕屯建设洗矿厂后改建为石灰厂,造成水资源污染。后将当地最大水源口进行填埋,种植有毒的尾叶桉树。当地村民希望政府依法进行调查,要求恢复当地被破坏的水源及生态环境。 | 柳南区 | 水 | 举报件反映的石灰厂名称为广西泰格钙业有限公司,企业周边是村民的田地,东面和南边有小潭水,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据现场核查,广荣村上龙屯、三燕屯人饮供水为流山水厂自来水,厂区周边地下水涌出口及自然沟渠,水流均无明显浑浊及异味。该地有两处地下水涌出口,涌出口周边有较多杂草、枯枝及少量村民耕作后遗留生活垃圾。该厂周边有约6亩土地种有尾叶桉树,土地性质属于灌木林地,该处种植树木符合相关规定。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 属实 | 柳南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该公司尽快对公司厂区内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对公司周边地下水涌出口进行清淤、打捞生活垃圾及清除杂草枯枝等河道疏通工作,保障涌出口水源流动顺畅。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D2GX202104270031 | 春风路16号温馨花园旁边在建一个幼儿园,午、夜间施工产生的噪声,影响投诉人的日常生活。投诉人认为该幼儿园已经封顶,现在主要是建设配套设施,不需要进行午、夜间施工,但是相关部门仍然审批该幼儿园午、夜间施工。投诉人怀疑相关部门存在违规审批午、夜间施工行为。希望督促相关部门予以核实。 | 城中区 | 噪声 | 经核实,由于浇筑混凝土工艺需要,柳州市学院路幼儿园项目已申请了3次夜间施工手续夜间连续施工手续。夜间连续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噪声会对周边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后期,室外挡土墙和门卫室砼浇筑仍有可能存在夜间连续施工的需求。 该建筑工地办理夜间连续施工手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中“因生产工艺上的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的申请条件,施工单位同时按照要求提前两日向区住建局申请夜间连续施工许可手续。区住建局按照施工内容进行严格审批,同时要求建筑工地提前将施工内容、施工时间等连续施工许可信息进行公开。 城中生态环境局在夜间对该工地进行核实,没有发现其他施工工艺情况。 | 部分属实 | 城中区住建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地申报夜间建筑施工证明进行审核,施工单位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申请且申报施工内容必须是特殊工艺需要连续不间断施工的工艺行为。同时,城中区住建局及时与城中生态环境局对于审批信息和投诉情况做好信息互通,从严审批。 城中生态环境局约谈该项目负责人,告知其遵守好施工作业时间,在没有申请办理夜连续施工手续时,禁止在午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如有发现超时违法施工或者不按照夜间连续施工审批内容进行施工作业,将依法立案处理。 | 已办结 | 无 |
7 | X2GX202104270013 | 鹿寨县大阳村淮海屯的广西柳州市湘发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刺鼻的废气以及扬尘,影响投诉人的日常生活。其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到附近河里,导致河流受到污染,村民的井水也受到了污染。 | 鹿寨县 | 大气,水 | (1)湘发桂公司与平山大阳红砖厂位于同一地点,负责销售大阳红砖厂生产的人造轻集料(陶粒),群众反映的废气、废水问题指向的是大阳红砖厂年产18万立方米人造轻集料(陶粒)项目。 (2)大阳红砖厂于2021年1月7日下午停机至今,现场调查时厂区无工人,只有1名保卫人员负责守厂,厂区无废气、废水产生和排放。 (3)前期生产中大阳红砖厂存在扬尘问题对农作物造成一定影响,辅料柴油搅拌原料黄土时挥发产生的异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对农作物受影响的大多数群众进行了补偿,扬尘和柴油挥发异味问题也进行了整改;调查中未发现河流和村民井水受污染。 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鹿寨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大阳红砖厂已停产,鹿寨生态环境局现场要求大阳红砖厂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厂区的管理,确保环境安全,并积极化解赔偿纠纷。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