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信息来源:城中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1-31 17:16 【字体:小中大】
各位市民:
新春佳节是万家团聚、万众返乡的时期,也是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发频发期。为此,值新春来临之际,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警惕养老、涉农、解债等领域的非法集资,尤其是警惕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落实政策”旗号,利用元宇宙、NFT、虚拟货币、数字藏品、市政债等新概念的新型非法集资。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非法集资的特征
非法性:未经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利诱性: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
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虚假宣传造势。在宣传上一掷千金,在媒体发布广告、在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非法集资参与人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远离非法集资。在此,城中区处非办提示广大市民朋友:
一、保持理性思考,防范诱惑陷阱。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二、参与非法集资,财产损失自担。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严惩。
三、增强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为了家庭幸福和财产安全,建议选择合法合规理财渠道,谨防非法集资陷阱,莫因高息诱惑或碍于亲朋情面成为非法集资的牺牲品,给家庭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
柳州市城中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