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的国内首部综合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地方性法规获批准 以“法治之力”为绿色出行“充电赋能”
信息来源:柳州日报 发布日期:2024-06-03 18:00 【字体:小中大】
建设“十分钟充电圈”、规范充电设施建设、实施差别化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全市20多万新能源汽车车主注意了,绿色出行有望更加便利了!在5月30日闭幕的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表决批准。《条例》作为全国首部综合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地方性法规,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将有力规范我市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和发展促进,推动构建安全、便捷、高效、智能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保障体系,助推我市打造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发展促进和附则五章,共三十四条。主要包括职责分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安全运营维护责任、差别化收费、发展促进等内容。
“目前国内尚未有专门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性的立法,《条例》属于创新性、探索性立法。”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是我市第15部地方性法规,也是一部在新兴领域的探索性地方法规。
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政企三级联动”机制,推动形成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柳州模式”,目前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超过20万辆。但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充电需求快速增加,充电基础设施在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发展促进等方面的问题逐步显现,人民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也逐渐增大。
以“法治之力”为绿色出行、绿色发展“充电赋能”。《条例》聚焦解决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问题,在充电基础设施报装、市级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设施安全运营维护、提高充电基础设施使用的周转率等方面作出了系列规定。
柳州是中国五大汽车制造基地之一,是广西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应用的重点城市。通过地方立法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是制定《条例》的重要目的。
据介绍,《条例》总体上属于一部促进类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从政策支持、土地要素配置、技术研究、校企合作等方面进行保障,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活动,同时鼓励充电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统建统营统管等。鼓励个人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购买保险、低谷时段充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