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推进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信息来源:柳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7-19 08:39 【字体:小中大】
为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4〕29号)要求,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柳州市财政局决定从2024年7月上旬至9月底开展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部署
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财政部门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方法。接到区财政厅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部署,一是认真研究,印发通知、制定方案。经过讨论和研究,印发了《柳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准确把握检查的时间、内容、方式、对象等工作要求,精心做好工作部署。二是配齐力量,形成合力。从监督办抽调业务骨干,同时联系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形成合力,协同检查,以查带训,培养骨干。三是加强协调,把控质量。对上与财政厅沟通,对下与县区财政局联系,做好政策咨询与工作对接;横向与审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沟通协同,加强成果利用,形成监管合力,提升质量的把控。
二、把握范围和重点,提高检查的针对性
此次检查范围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采取抽查的方式,对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范围包括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与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国企主要聚焦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违法行为,必要时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和其他方面。本次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采取检查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方式开展,检查完成要形成典型案例分析。
三、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检查透明度
按照区财政厅要求,我市今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抽查3家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2家国有企业。为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提高透明度,落实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柳州市财政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及财政局网站进行检查信息公开,按要求将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目的、范围及重点内容等信息,以及之后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公示事项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依规依法检查,提高执法规范性
一是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检查工作规程(修订)》的规定程序开展检查工作,依法亮证检查,规范检查程序。对检查发现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二是严守“四项纪律”、“八个不准”,严守《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检查工作纪律》等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财会监督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