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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区“复议调解”推动行政争议高效化解

信息来源:鱼峰法治 发布日期:2025-03-12 19:00 【字体:

“复议+调解”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鱼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调解在复议案件中的作用,推动行政争议高效化解。3月12日,一起因土地权属纠纷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在区政府复议办的调解下成功化解,取得良好法治和社会效果。

调解会议现场

2024年12月11日,申请人韦某某因对某行政机关作出的《土地权属纠纷确权处理决定》存在异议,认为该决定认定事实不清,向鱼峰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案件涉及土地年代久远、案情复杂,区政府复议办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法律顾问召开案件审理会,深入分析争议焦点、法律依据及实质矛盾,并依法进行全面审查。复议工作人员充分听取申请人意见,详细审阅双方证据材料,了解案件事实。鉴于案件存在调解可能性,复议办决定组织调解。

在前期调查基础上,区政府复议办搭建沟通桥梁,邀请执法监督员与律师联合开展调处工作,引导双方理性表达诉求。执法监督员凭借专业法律素养和丰富经验,精准把握争议焦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经过多轮协商,申请人最终同意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在区政府复议办与执法监督员的见证下,当场提交撤回申请书。同时,执法机关也认识到原执法决定存在的问题,决定撤回原决定。至此,该行政争议案件在区政府复议办的调解下顺利化解,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彰显了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调解力量。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现场

近年来,鱼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积极履行职责,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工作重点,持续推进“复议+调解”工作机制,以“公正高效”的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下一步,鱼峰区将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推动行政争议高效化解,推进法治鱼峰、平安鱼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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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区“复议调解”推动行政争议高效化解

信息来源:鱼峰法治

发布日期: 2025-03-12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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