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组合拳”,法治赋能营商环境再优化!
信息来源:微柳江 发布日期:2024-07-10 17:05 【字体:小中大】
“在司法所介入调解后,我们公司和三个供货商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相当于给供货商们吃了定心丸。有了成功的调解例子后,其他供货商也没有再因支付货款的事来公司闹事了,公司才恢复了正常运转。”2024年1月,柳江区司法局拉堡司法所在对某木业公司进行人民调解案件回访时,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司法所的调解对公司帮助很大,公司也将积极支付货款给各供货商。
2023年12月,拉堡镇一木业公司因没有按时支付货款给供货商,二十多名供货商及相关人员几次聚集在该公司工厂讨要说法,影响该公司工厂正常运转。拉堡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联合介入处置,经引导,最终有三名供货商率先来到拉堡司法所申请调解,该木业公司分别与三名供货商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并通过了司法确认程序。近日,拉堡司法所对三名申请人进行回访时,三名申请人均表示木业公司欠的货款已经全部结清。
拉堡镇作为柳江区的城区镇,人口密集,工业企业、各类商店、超市众多,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经济纷争,柳江区司法局拉堡司法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打好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组合拳”,为辖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绷紧人民调解防线 优化人民调解格局
有效衔接各调解组织,提高调解组织运行效率。镇级人民调解组织纵向衔接辖区村(社区)级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商会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等区级行业性调解组织,畅通与各调解组织沟通渠道。目前,拉堡镇辖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3个,行业性调解组织4个,各调解组织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为群众、企业解决矛盾纠纷提供灵活便捷、成本低、效率高的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为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024年4月,覃女士到拉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其朋友韦女士在某瑜伽馆办理了一张瑜伽健身次卡,由于其朋友个人原因不再到某瑜伽馆继续消费,经其朋友与瑜伽馆负责人协商后,同意将该瑜伽健身次卡于2023年12月转让给当事人覃女士继续使用,并完成该瑜伽健身次卡使用人的变更。由于该瑜伽健身次卡上没有备注明确的消费有效期限,覃女士于2024年4月到该瑜伽馆进行首次消费时,该瑜伽馆告知覃女士的卡已过期不能再继续进行消费,双方多次沟通退课时费一事未果产生纠纷。拉堡司法所受理后联合工商联、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退费意见。
聚合人民调解资源 提高纠纷化解质效
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司法行政与公安、法院、信访、住建、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的有效衔接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促进涉商涉企纠纷有效化解。另一方面发挥“法律明白人”和挂村、社区法律顾问优势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通过强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在辖区每个村(居)委新增5名具备较强法律素养和有一定威望的“法律明白人”,发挥“法律明白人”熟悉辖区情况、有威望的特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挂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预约“上门”、定时定点坐班、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开展经济纠纷调处、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2023年,拉堡镇某小学学生韦某在体育课期间无意碰到学生王某,两人因此发生争执并伴随肢体冲突,韦某手臂被王某咬伤并送医院治疗。同年,学生王某又因与同学覃某产生口角,王某拿班牌砸向覃某,导致覃某面部受伤住院治疗。两起因医疗费赔偿问题双方家长经学校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柳西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这两起纠纷后,邀请挂点社区的韦艳丹律师参加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律师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开展释法明理,明确纠纷各方当事人责任,最终这两起医疗费用赔偿纠纷均达成协议并通过了司法确认程序。
2023年以来,拉堡镇培育“法律明白人”220人,11名律师担任辖区2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42次。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提前研判、及时发现、分级处置、积极化解、动态清零,消除矛盾纠纷风险因素。一方面联合村(社区)调委会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开展地毯式经济纠纷排查,另一方面对重点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等开展精准性纠纷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三二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案不积压、动态清零,在保障经济纠纷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为其节约时间和精力,减少诉累,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2023年以来,拉堡镇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376起,其中化解经济纠纷27起,涉案金额465万元。拉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经济纠纷18起,涉案金额458万元,其中,涉企纠纷15起,涉案金额447万元。配合镇政府开展涉企协调会、纠纷处置41次。
织好普法宣传线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氛围
“对内+对外”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对内通过会议、活动等方式面向全镇干部职工宣传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职责,增强干部职工普法责任意识。对外密切联合各部门开展教育、民政、环境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了解和认识,推进各执法部门开展普法、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上门+线上”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举行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到广场、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开展上门式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个体户、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反诈防骗、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以以案释法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企业对人民调解在化解经济纠纷中的积极作用的认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氛围。
“摆摊+定制”解答法律咨询。在日常普法宣传活动和拉堡镇党政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中,拉堡司法所以“摆摊”的方式设置咨询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在“3.15”、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宣传节点联合律师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为来访群众解答法律疑问,普及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主动联系司法所,需要司法所解答法律疑问的村民集体、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以深入现场、特定谈话等方式给出“定制性”法律解答,帮助村集体经济项目、从事个体经商的社区矫正对象规避风险,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因经营问题出现重新违法犯罪行为。
“所长,我现在和亲戚一起回收建筑材料,然后将回收得的建筑材料再拿去卖。前段时间有个老板联系我,说有一批建筑材料可以低价卖给我,老板给的价格比我平时回收的价格低很多,我能收购这批建筑材料吗?有没有什么风险?”“我想和朋友合伙开一家酒吧,打算以我的名义来注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我需要注意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咨询的法律问题,司法所结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有针对性的向他们解答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醒他们在经济活动中要规避风险、依法经营,避免因经营问题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截至2024年6月底,拉堡镇司法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4次,参加大接访活动6次,为村集体经济项目提供法律咨询7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刊登普法宣传稿件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