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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治日报 ▏鹿寨县“四个强化”提升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能力

信息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发布日期:2024-07-12 18:00 【字体:

2024年7月12日,刊登于广西法治日报头版

应接尽接 应调尽调 应办尽办 应解尽解

鹿寨县“四个强化”提升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能力

近年来,鹿寨县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四个强化”,打造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终点站”,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责任落实 完善体系建设

鹿寨县各级党委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乡镇、各部门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多元预防化解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确保主体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地落实。此外,通过“321”(村三次镇两次县一次矛盾纠纷多元调处)调处机制,构建村、乡(镇)、县三级协同发力、无缝衔接的“金字塔”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强化源头预防 抓早抓小抓苗头

推动重心下沉、关口前置,强化源头预防。鹿寨县坚持全面摸排,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各乡镇、重点单位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进行滚动式排查,深入村屯、学校、企业等,逐户走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及时了解诱发群众矛盾的原因,准确掌握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动态和重点人员动态,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门别类,重点紧盯婚恋、邻里、债务、劳动就业等纠纷。同时做好重点群体的教育稳控,研判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逐一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鹿寨县坚决贯彻落实“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工作思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维权知识讲解,突出源头防控。推进“无讼社区、村屯”创建,将“无讼”理念注入乡村社会,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目前,全县共有寨沙镇兴等村、平山镇青山村、拉沟乡木龙村等16个“无讼社区、村屯”。

各乡镇法庭针对纠纷中常见的赡养、继承、彩礼、维权、交通、安全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活动,增强村民法治意识,引导他们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诉讼受理案件数连年下降的良好效果。

强化平台建设 构筑处纠快车道

鹿寨县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的协调组织功能,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实现100%覆盖并正常运行。综治中心将服务管理向网格、家庭延伸,及时反映协调群众利益诉求、化解基层矛盾。推行综治示范点创建工作,目前已建立8个乡镇示范点和37个村级示范点。8个乡镇挂牌成立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配备专用场所,设立专门受理窗口,实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寨沙镇作为该县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之一,因地制宜探索创新解纷模式,于2022年率先成立“寨沙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立接待大厅、调解室、温馨协商小屋等。该中心完善设施、制度、标准、流程等,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指挥、一个流程调解处置,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为解决基层社会矛盾构筑一条快车道,确保基层矛盾一站式受理、全方位联动、多层次化解。

加快专(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一站式调处平台。目前,全县有专(行)业性调委会25个,涵盖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物业管理、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房地产、电力等矛盾多发领域。随着这些专(行)业性调委会的成立,涉及领域的矛盾纠纷得到“专管”“专调”,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的调解率。

今年2月,刘先生到鹿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其被广西某工程有限公司拖欠10余万元工资未支付。鹿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调查了解事情原委后,发现双方具有调解基础和意愿,遂与鹿寨县劳动争议多元化调解工作室、鹿寨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方联动,提供调解、仲裁审查一站式服务。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提出仲裁审查申请。

仲裁委受理后,开通绿色通道,指定仲裁员审查调解协议,1天内完成调解协议审查,依法出具仲裁调解书送达双方。仲裁调解书将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转化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双方权利义务的行使提供法律保障。

强化部门联动 打好纠纷化解“组合拳”

鹿寨县各乡镇综治中心(矛调中心)有效整合乡镇法庭、派出所、检察室、司法所、林业站等基层力量,采取常驻、轮驻、随驻等模式,壮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队伍。吸收各类社会组织的代表以及在当地德高望重、人缘好、善于做群众工作、乐于参与调解的志愿者,发挥“法律明白人”“三官一律”等在矛盾纠纷调处中的参与作用,形成有效预防和精细化解矛盾纠纷干群结合的强大合力。

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探索创新调处模式,形成一批本土“枫桥经验”工作法:平山镇调动退休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成立“老师父”调解工作室,构建政府、政法机关、民间社团为一体的纠纷调解工作体系,自创先分后合法、外查攻心法、顺意兼容法、浓情感化法、法理兼融法、借力化解法“六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寨沙镇创建聚力“三支队伍”,用“小平台”聚合“大调解”。中渡镇创新街长“坐堂”调解。四排镇、黄冕镇、导江乡创新“应接尽接应调尽调应办尽办应解尽解”机制,一站式调处矛盾纠纷……

江口乡依托“红色驿站”强化在外流动党员和乡贤人才服务联系,以六合村为试点,深化“屯党支部委员会定方向+公共事务理事会抓落实+公共事务监事会常监督”的“三会兴屯”乡村治理模式,成立全县首个乡贤之家,充分吸纳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种植养殖能手和返乡创业精英等各类人才18人,组织动员乡贤带头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探索总结出“1321”工作法:屯级调解一次、村级调解三次、乡级调解两次、县级调解一次,实现全村95%以上矛盾纠纷在基层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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