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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22〕12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6-16 16:25 【字体: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

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市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2015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81件(含2015年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112件),其中继续有效的文件288件,修改的文件13件,废止的文件61件,宣布失效的文件119件。

二、对列入《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原起草部门或者主要实施部门应及时纳入修改计划,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自治区令第123号公布自治区令第141号修订)规定的程序于2022531日前完成修改,及时在政府和部门网站、报纸等媒介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并按照要求进行报备。

三、对列入《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宣布失效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咨询渠道:0772-2813268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88件)

2.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3件)3.废止的市人民政

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1件)

4.宣布失效的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19件)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26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6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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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22〕12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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