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规〔2022〕12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6-16 16:25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
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市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2015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81件(含2015年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112件),其中继续有效的文件288件,修改的文件13件,废止的文件61件,宣布失效的文件119件。
二、对列入《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原起草部门或者主要实施部门应及时纳入修改计划,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自治区令第123号公布自治区令第141号修订)规定的程序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修改,及时在政府和部门网站、报纸等媒介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并按照要求进行报备。
三、对列入《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宣布失效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咨询渠道:0772-2813268)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88件)
2.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3件)3.废止的市人民政
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1件)
4.宣布失效的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19件)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发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