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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24〕6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强人才支持保障力度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8 16:40 【字体:


柳政规20246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柳州市加强人才支持保障力度

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加强人才支持保障力度 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4926



柳州市加强人才支持保障力度

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制造城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民营企业人才支持保障力度,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大力实施民营企业“引才强企”行动

支持重点产业民营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理工科硕士、本科生或具有工程类、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将符合条件的人才纳入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享受柳州市人才政策待遇。针对民营企业高端人才需求,建立“政府+人力资源机构+民营企业”联合引才机制,充分发挥国家级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作用,对引进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引才荐才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实习就业

实施“高校毕业生留柳入企就业计划”,每年组织召开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双选会。支持民营企业与国内高校合作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每年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选认定10家左右民营企业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给予所在企业最高5万元奖励。开展“青聚龙城”招才引智专项行动,吸引高校优秀学子、青年人才等到民营企业实习实践,每年收集推荐不少于300个民企岗位。对到民营企业求职、就业的在柳无固定住所的高校毕业生以及与民营企业有相关项目合作的人才,提供最长10天的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服务及长期优惠租房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三、全方位培养民营企业技术技能人才

将民营企业中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纳入“龙城之光”培养项目,每年选送10名左右民企人才到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展访学研修。鼓励民营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民营企业,可由企业所在县(区)或产业园区联合职业院校、工匠学院或培训机构开展“订单班”培养,企业可从工资总额中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支付培训费用;或采取政府购买培训项目的方式,培养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推动落实“新八级工”制度,指导民营企业建立技高多得的薪酬激励机制,形成与之相匹配的绩效工资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在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时可直报直推,获评的最高给予30万元建设奖励;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先模(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给予一次性5万元建设补助。鼓励民营企业技能人才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及其派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四、实施优秀民营企业家培育工程

拓展柳州市企业家培育工程,在每年的企业家培训班中民营企业家学员占比50%左右,提升民营企业家专业素养和市场开拓能力;依托柳州市委党校、民营企业家培育学院、非公经济大讲堂等平台,定期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来柳开展专题培训讲座。实施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将培训资源向优质民营企业倾斜;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联合龙头企业建设一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标杆教学基地,组织开展对标研学、观摩交流等活动。建立青年优秀民营经济人士人才库,制定培育计划,吸纳加入柳州市青年商会、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创业创新协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团市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五、支持民营企业柔性引才用才

完善专家人才服务民营企业对接机制,定期收集和发布民营企业技术难题和人才需求,依托“院士专家柳州行”、“双百人才工程”等活动,组织专家人才服务民营企业,给予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柔性引才补贴。鼓励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到民营企业担任“科技副总”、“特聘专家”,或以“周末工程师”等方式参与企业项目攻关和产品研发,将工作成效突出的专家人才纳入柳州市“双百专家”人才库,认定为柳州市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组织民营企业开展“问技高校(院所)”活动,支持民营企业与区内外高校开展“一企一校”、“一企多校”项目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对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支持民营企业搭建产业创新平台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等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市级人才小高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载体,推荐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自治区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支持民营企业联合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龙头企业建立创新联合体和产教联合体,开展技术攻关、产品创新和人才培养。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申报“双百双新”等市级项目中给予一定的立项支持。推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推广等技术服务,实现科研平台等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加大民营企业人才评选表扬力度

结合“柳州企业日”、“柳州工匠日”,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对经济社会效益突出、创新引领能力强的民营企业家进行表扬和人才认定,纳入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范畴,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优诊、国情研修、专家休假等待遇。对优秀民营企业人才,在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市青年拔尖人才、“柳州工匠”等人才评选项目中给予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人才优先推荐参加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激发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八、完善民营企业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建立民营企业人才服务“直通车”,优化民营企业人才评价机制,设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民营专窗和服务专员,为到民营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档案保管、社保缴纳、人才落户等人事代理服务。结合中小企业服务月,开展民营企业人才“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把各项助企惠才政策宣传落实到位。加强民营企业和企业人才宣传力度,讲好人才故事,营造全社会尊重关爱民营企业人才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措施中涉及到的新引进人才奖补资金按照人才新政2.0版政策规定范围执行,从人才集聚专项资金中列支。本措施政策与我市现行相关政策重复或冲突的,以本措施为准,涉及奖补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予重复奖励。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本措施制定具体落实细则,各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本措施自2024927日起施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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