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柳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3-27 16:09 【字体:小中大】
柳卫法规〔2024〕1号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基准制度》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疾控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的通知》(桂卫规〔2023〕5号)要求,柳州市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行使裁量权。现将《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柳卫规〔2021〕1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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