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诚信社会 你我共建】严打“鬼秤” 守护公平

信息来源:柳州日报 发布日期:2025-04-07 16:00 【字体:

严打“鬼秤” 守护公平

——关注新修订出台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针对近年来集贸市场内出现的不法商家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计量管理,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对新实施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召开宣贯培训会,要求严格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管,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1.《办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出台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进一步压实集市主办者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者行为、加大对相关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办法》所称集贸市场(以下简称集市)是指由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集市主办者)主办,由入场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向集市主办者承租场地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集中交易的固定场所。

《办法》明确了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是指可以通过伪造、变造、篡改计量数据或者改造计量器具导致显示数值与实际量值不一致的计量器具。

按照《办法》的要求,集市主办者在与经营者签订的入场经营协议中,要明确双方有关计量活动的权利义务,要求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以及其他不合格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等,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2.市场不制止“短秤缺量”最高罚款十万元

鼓励有条件的集市主办者免费为经营者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集市主办者要按要求对集市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出现新增、减少、更换、维修等情况应当及时更新登记信息。

要在集市合理设置用于公平复核的公平秤、公平尺等计量器具,并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并予以标识;对用于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负责保管、维护和监督检查,保证量值准确。

如集市主办者未按要求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更新,以及未合理设置和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计量器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或者其他不合格计量器具等计量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不得包庇、纵容。如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因商品计量结果产生纠纷的,集市主办者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计量调解和违法行为查处。

3.经营者计量作弊 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办法》明确了经营者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不得破坏计量器具的铅(签)封,不得使用铅(签)封已损坏的计量器具。

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计量器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如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退一赔三”。

全媒体记者 李书厚


返回 信用建设

首页

走进柳州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回应

数据专题

【诚信社会 你我共建】严打“鬼秤” 守护公平

信息来源:柳州日报

发布日期: 2025-04-07 16:00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