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专业目录培训费用差异性补贴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 2022-12-14 10:00   

为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暂行办法》(桂退役军人规〔2022〕1号),根据市场和就业需求,对一些市场有需求,就业有保障的职业(工种)目录,实际培训费用超过人社部门的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经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商市人社、财政等部门后,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成立专家组评审,按照规范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培训费标准。

一、制定背景

1.在当前就业形势复杂的情况下,通过培训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是重中之重,必须改革创新培训制度提高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2.国家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法规规定了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可以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一次,由于部分培训专业支付培训机构的费用不足,可能影响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

3.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结合柳州市工业城市实际和螺蛳粉等特色产业发展实际,选取一些职业(工种)做差异性补贴。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2.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

3.《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摘要二十三条》(退役军人办函〔2021〕480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暂行办法》(桂退役军人规〔2022〕1号);

5.《柳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实施细则》(柳人社规〔2022〕1号)。

三、主要内容

经市场调查筛选,对实际培训费用超过《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培训专业目录,经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商市人社、财政等部门后,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成立专家组评审,按照规范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培训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并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广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网公布,由全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共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