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办事指南

来源: 柳州市退役军人局  |   发布日期: 2021-10-21 18:03   

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450724001000

行使层级:市级

是否本级行使: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柳州市退役军人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实施编码:11450200MB1634646D3450724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无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服务对象:自然人

权限划分: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的鉴定意见,作出是否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的结论。

行使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的鉴定意见,作出是否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的结论,并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认为申请人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认为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或所患慢性病已经治愈的,书面答复申请人,并将鉴定意见(复印件)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退还申请人。

前置审批事项名称:无

前置审批实施主体:无

是否容缺受理:否

容缺时限:无

容缺补正方式:无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3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如需医疗鉴定则需要延长办结时间。

承诺办结时限: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无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自助办理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否

移动端办理地址:无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是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http://zwfw.gxzf.gov.cn/gxzwfw/member/login/tologin.do?gotourl=http%3A//zwfw.gxzf.gov.cn/gxzxsb/Apply/tostep1.do?sxbm=11450200MB1634646D3450724001000

是否收费:否

到办事现场次数:0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无

咨询方式:电话(07722856028)、网络、现场

其他咨询方式:信件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7722856026)、网络

其他监督投诉方式:信件

办理公示:无

年检或年审:不年检或年审

公示地址:无

办理进度查询途径:电话查询,现场查询

查询地址:查询电话:07722856028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受理条件: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仅限于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患慢性病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生活困难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

审查方式及标准: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方式一:书面审查。

审查标准:(一)本人申请(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标准: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内容应包括患病时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患病时间、地点、部位、治疗经过和目前病情等。(二)户口簿、身份证、退伍军人证、军队医院证明标准。字迹、印章清晰,无涂改、篡改,申请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证明。

审查方式二:专家评审。

审查标准:设区的市残情医学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小组根据医学检查结果,做出是否符合《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的鉴定意见。

计划生效日期:无

计划取消日期:无

  

    二、办事窗口

窗口名称: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

窗口电话:0772-2856059;

办理地点: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17-24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交通指引:可乘坐公交54路、70路、78路、90路、75路、59路、34路、69路、101路车在市民广场(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即可到达;

地图定位链接:https://map.baidu.com/poi/%E6%9F%B3%E5%B7%9E%E5%B8%82%E8%A1%8C%E6%94%BF%E5%AE%A1%E6%89%B9%E5%B1%80/@12182218.495,2776181.48,19z?uid=e532ee1faa7dcb0adeee8bbf&ugc_type=3&ugc_ver=1&device_ratio=1&compat=。

  

    三、设定依据

设定依据1

法律法规名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依据文号:(2011年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8号令发布)

条款号:第五十一条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设定依据属性:无

条款内容: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安置待遇。

  

设定依据2

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依据文号:(2004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13号发布,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条款号:第五十三条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设定依据属性:无

条款内容:本条例所称的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设定依据3

法律法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管理办法》

依据文号:(桂民发[2013]35号)

条款号:第八条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设定依据属性:无

条款内容:设区市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的鉴定意见,作出是否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的结论,认为申请人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设定依据4

  

法律法规名称:《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

依据文号:(民发〔2009〕

条款号:166号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设定依据属性:无

条款内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安排申请人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规定或到指定的医院对军队医院证明的慢性疾病进行检查。对于在部队所患慢性病未痊愈的,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表格样式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由县级或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具体审批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

  

    四、扩展信息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通办范围:无

是否有数量限制:否

数量限制:无

数量限制说明:无

是否证照分离:否

是否证照联办:否

改革方式:无


  

审批结果类型: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

四办:网上办,一次办


  

是否智能审批:否

是否代办、帮办:否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否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否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是

送达付费方式:到付

涉密或敏感:否


  

是否网办:是

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网办地址:http://zwfw.gxzf.gov.cn/gxzwfw/member/login/tologin.do?gotourl=http%3A//zwfw.gxzf.gov.cn/gxzxsb/Apply/tostep1.do?sxbm=11450200MB1634646D3450724001000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优待抚恤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无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无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无

是否涉及中介事项:否

是否有联办机构:否

乡镇街道名称:无

乡镇街道代码:无

村居社区名称:无

村居社区代码:无

  


  

  

    五、申报材料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内容

来源渠道

材料必要性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1

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类型:原件

原件份数:1

复印件份数:0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说明:医院

必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认定管理办法

2

军队医院证明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类型:原件

原件份数:1

复印件份数:0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说明:患病时所在军队医院

必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认定管理办法

3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申请书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类型:原件

原件份数:1

复印件份数:0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管理办法

4

退伍军人证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类型:原件

原件份数:1

复印件份数:0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说明:退役时所在部队

必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认定管理办法

5

户口簿、身份证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类型:原件

原件份数:1

复印件份数:0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说明:公安机关颁发

必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认定管理办法

六、特别程序

七、中介服务

无中介服务

八、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收费。

九、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什么对象才可以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

解答: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常见错误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