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向社会征求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部门联合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发布日期: 2024-05-17 18:00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桂退役军人规〔202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区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政策体系,丰富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内容,畅通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渠道,形成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合力,明确了做好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各部门职责。

为使我市各县(区)更好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我市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我局草拟了《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部门联合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以登录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查阅征求意见稿(http://www.liuzhou.gov.cn/),有关意见建议可以在2024年5月31日(周四)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邮箱(lzsyfk@163.com)。

联系人:杨国展   

联系电话:0772—2856028  

附件: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部门联合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