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 办实事】柳州市鱼峰区建立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4月22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东,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黄立军共同签订了《鱼峰区人民检察院 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探索建立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使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构建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双方领导签约
据统计,鱼峰区目前有里雍革命烈士纪念塔、韦必江烈士纪念馆、里雍镇龙江村竹根屯抗日英雄纪念碑、梁正标烈士墓等纪念设施。根据《鱼峰区人民检察院 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若出现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或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环境和氛围的活动,或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情形,鱼峰区人民检察院和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依法履行职责,启动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程序。
签约仪式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若发现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亲属不明的,鱼峰区人民检察院和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帮助或协助寻找、确定近亲属。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鱼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或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告。
鱼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规范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目前正启动里雍革命烈士纪念碑扩建工程,建成后将方便辖区干部群众瞻仰、悼念英雄烈士。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怠于履行职责的,鱼峰区人民检察院将向其提出检察建议,经检察建议督促后,仍未依法履行职责的,鱼峰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观看里雍革命烈士纪念碑扩建效果图